2022年江苏泰州兴化市住建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2人公告

来源:兴化市人民政府网 2022-06-28 09:58:13

兴化市住建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供排水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2人,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兴化市住建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4日至2004年7月5日期间出生);

5.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具有普通高校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党校序列学历人员,可以报考;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可以报考。

2.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2年8月31日。非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4.其他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5.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兴化市机关事业单位仍在首个服务期内的编外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兴化市住建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兴化市住建局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等内容均在指定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兴化市供排水服务中心(兴化市长安中路136号住建局一楼101室)。

本次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其中,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能够提供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2年8月31日。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以身份证号命名的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高320×宽24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例:321281********1111.jpg)。

(4)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以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名还须:《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档案托管和未就业的证明)。

报名费100元/人。

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附件3),凡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考生报考时,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按照《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凭所学专业的课程表在报名现场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招聘单位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专业,经市住建局批准后,及时在现场发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4日下午16:00。凡未提出添加,及市住建局未同意或市人社局未批准添加,最后没有在现场公开发布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报考的专业。

报名结束时,若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足3∶1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卷面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5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能力》。

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兴化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报考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兴化市住建局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期2年(含试用期),聘期内不得办理辞职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用工合同。

在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或主动放弃等出现缺额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根据《关于市级机关聘用驾驶员等工勤岗位人员的管理意见》(兴委办发[2007]144号)享受规定待遇,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五、本简章由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186803(兴化市住建局供排水中心)

监督电话:0523-83228870(兴化市人社局事业科)

0523-83242558(中共兴化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组)

附件1:兴化市住建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兴化市住建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附件3:兴化市住建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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