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录6名司法所辅助岗位人员公告

来源: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2-06-29 09:24:06

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公开招录6名司法所辅助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17〕12号)、《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招录工作的通知》(赣司人字〔2022〕4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司法所辅助岗位招录工作的通知》(赣市司办字〔2022〕24号),为切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充实司法所基层力量,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决定面向2022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6名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公开招录6名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主要从事基层司法所工作,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2022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专业不限。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热爱工作,善于学习,吃苦耐劳,踏实肯干,责任心强,能够服从工作安排;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有涉毒吸毒史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及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0日24时止。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网上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定其他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填写《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手写签名,并将签字版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工作证明、获奖证书扫描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本人“赣通码”、“行程码”结果截屏(样式参见附件3)和签字版《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4)原件扫描件一同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gzssfjkfqfj@163.com。咨询电话:0797-8375522。

3.资格审查:7月10日前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资料不齐全等未通过初审的将电话通知,期间报名人员请保持电话畅通。审查符合条件者将通知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整个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或其他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情形,将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笔试

1.时间:2022年7月20日(周一上午9:00-11:00);

2.内容:主要考察《民法典》《社区矫正法》《人民调解法》等与岗位相关基础法律知识,司法行政工作常识,公文、宣传材料写作等;

3.地点:设在赣州经开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7月24日前将发布面试入闱名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18名确定面试人员(如参加笔试人员少于18人,则全部进入面试;如参加考试人员多于18人,则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出现空缺,按序依次递补;

2.时间:2022年7月27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设在赣州经开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值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5.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

6.考试综合成绩总分为200分,笔试总分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及考察

1.面试结束后,将根据总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入闱。入闱体检名单将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公布。

2.入闱人选将统一组织在指定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合格人员按程序进行考察,主要对入闱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和遵纪守法情况等进行考核。

4.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所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安排人员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五)公示及试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我局为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期间按对应工资的80%发放。

(六)正式聘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若考生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自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

六、待遇保障

正式聘用司法所辅助岗位人员工资待遇参照《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录用人员服务期为3年,薪酬待遇由区财政按规定统筹予以保障。区司法分局为录用人员服务基层、回报社会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对服务期满考核优秀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继续聘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自主就业的服务期满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及时将有创业意愿的服务期满人员纳入创业服务范畴,提供创业培训、孵化等服务。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按规定落实基层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七、疫情防控

本次招聘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为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考生报考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请广大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避免前往重点疫情高发地,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考前准备

1.考前14天起,请考生尽量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和有本土疫情地区,省内考生避免离开本省,尽量减少流动,减少去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省外考生安排好个人行程,避免因未落实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影响考试;

2.考前14天内,考生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

3.赴考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二)不得参加考试情况

1.考前28天内有境外(或港台地区)及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且已划定管控区域)所在县(市、区),或考前7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病例报告且已划定管控区域)设区市其他县(市、区)旅居史的;

2.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次)密切接触者和其他正在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3.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中,尚在随访或健康观察期内的人员;

4.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

5.所有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6.考前48小时内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咳痰、咽痛、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经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评估后认定不适合参试人员。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调整考试时间。

八、组织领导

本次招录工作由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1: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司法所辅助岗位安排表

附件2: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司法所辅助岗位人员报名表

附件3:“赣通码”、“行程码”截图样式

附件4: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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