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发展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2年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发展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发展中心是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属教学研究室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区课程改革、地方课程开发、学校课改经验推广;指导学校开展校本教研,促进学科教研组建设,改进教师课堂教学行为;建立全区课程和教学评价和指导机制,组织实施全区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现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佛山市教育系统(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2名,聘任为专职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
引进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发展中心教学研究室专职教研员2名。其中,中学化学、中学英语各1名。
二、引进范围
佛山市教育系统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符合岗位条件的在编在职相关学科教师或教研员。
三、引进条件
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理想信念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遵守宪法和法律,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团结合作、开拓创新、爱岗敬业精神,具有一定的政策研究水平;
3.具有高级以上教师职称或研究生学历;
4.能胜任中学教学,近3年年度考核等级在“合格”以上。曾任学科科组长,具有区级以上备考中心组、命题组经历或担任区级以上教研员的优先。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正高级教师职称或特级教师或专业领域示范引领能力突出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况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3)有不符合引进要求的其它情况。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具有较强的专业精神。为学生、教师、学校改革发展服务意识强烈,能充分理解岗位内涵、职责,具有较强的合理规划职业发展的专业意识。
2.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学科专业知识精深,能深刻把握学科本质和学科思想方法,担任过本学科教学工作6年以上,并取得优良成绩;在区域内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不少于3次以上的区级及以上示范课或学科专业讲座;主持或参与过不少于1项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
3.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胜任在全区基础教育领域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与指导改进、课程建设与开发、质量评价与分析反馈、教育教学科研等工作
四、引进待遇
(一)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相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由区财政统发。
(二)符合《禅城区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认定(评定)及管理办法》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按文件规定给予安家补助、优先聘用、配偶安置和优教服务等扶持。
五、引进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7月13日上午8:30-7月15日下午5:30。
2.报名办法:采取邮寄和网上提交报名材料的方式进行报名。符合要求的报名者,按以下“3.报名材料”内容提交所需材料纸质档(《报名表》和个人免冠照片提供原件,其他材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以快递方式寄到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9楼人事股,报名时间以交付地邮戳为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同济东路通济大院,邮编528000)。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757-82061779。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将下列材料原件按顺序合并扫描成同一份PDF文件发送到邮箱342948528@qq.com,邮件标题命名为“报名岗位名称+报名人姓名+所在单位”,逾期将不接受。其中第(1)项还需提供可编辑的电子版(含个人照片电子档)。
(1)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发展中心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
(3)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
(4)身份证(正反面);
(5)教师资格证;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7)岗位条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各类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及教科研成果等)。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引进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引进资格。
(二)资格审查
区教育局引进考核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以发送手机信息的方式直接通知报名者本人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全过程,发现不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引进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包括评课和答辩两部分,视报名情况分组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课标理解能力、教材驾驭能力、教育教学能力、专业指导能力等。
职位引进人数和参加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1.评课(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50%)。考生当场观课一节,准备5分钟进行评课,评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答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50%)。考官结合现场观课及考生评课情况提出问题,考生准备3分钟后立即答辩,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
评课和答辩前,考生在候考室分组抽取顺序号,依次按抽签顺序进行。
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将通过手机短信通知,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应留联系电话,以便引进单位及时通知考试事项。若没有留联系电话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的,从其余人选中按照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五)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引进岗位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通知拟引进人选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若体检不合格,从其余人选中确定递补人选。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者,在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后,将拟引进人选名单在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任
公示无异议者,区教育局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后,按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对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区教育局将根据单位实际进行岗位调整。
拟引进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引进资格。
六、其他事宜
(一)本公告所指年龄、任职及聘任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
(二)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1.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和行程码,按防疫要求的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材料并配合完成体温检测。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报考人员应提前了解考点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3.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黄码的报考人员按佛山市防疫要求执行。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人员;(2)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人员;(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5)考试当天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人员。
5.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6.报考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针对报考人员的防疫措施和要求随疫情发展而变化,以佛山市最新公布为准。
(三)本次引进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引进公告中安排的时间视疫情形势等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将及时在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实时留意。
(五)监督投诉电话:0757-82063912。咨询电话:0757-82061779、82341183。引进期间接听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六)本次引进工作由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