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贵州黔西南州普安县特岗教师招聘60人方案
普安县2022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1号)、《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2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发〔2022〕60号)和《州教育局 州委编办 州财政局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22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西南教师〔2022〕13 号)要求,为做好我县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确保招聘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
为确保普安县2022年“特岗计划”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普安县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在县教育局,负责特岗教师招聘具体业务工作。
二、招聘指标
普安县共60名,国家级30名(初中10名,小学20名),县级30名(幼儿教师30名)。
三、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要符合“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要求,不得将特岗教师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或非教师岗位。对原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地区的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充分予以满足,可根据需要提高村小、教学点的特岗教师招聘比例。
(三)“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服务期为三年,特岗教师服务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统筹管理。
(四)重点为乡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体音美、外语、科学、劳动、心理健康、信息技术、特殊教育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四、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和相应的资格,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学历条件
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可适当招聘高等师范专科毕业生。
1.本科及以上学历,可以报考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
2.高等师范专科学历和非师范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大专学历,只能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特岗教师招聘,通过特岗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对于上述“先上岗后考证”的人员,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1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对于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认定网报成功的考生,可以参加特岗教师招聘,但必须在2022年8月15日前提供与报考学段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四)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1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体招聘岗位学历、专业、教师资格、户籍等要求按《普安县2022年“特岗计划”招聘岗位设置表》(附件)相关要求执行。
(六)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七)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八)户籍要求。中央“特岗计划”教师面向全国招聘,不限户籍;普安县地方“特岗计划”全部为幼儿教师,划分为两个职位进行报名,“01幼儿园职位”15个名额不限户籍,“02幼儿园职位”15个名额限普安县户籍(截至2022年6月27日具备普安县户籍)。
五、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入职审查-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选岗签约-岗前培训-到岗任教的程序进行。因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调整的,将另行通知。
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健等部门,要按照贵州省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科学合理设置招聘程序,结合实际研制每个招聘环节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则,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普安县招聘公告及考务工作安排将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home/)、“普安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发布。招聘工作将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要求进行。整个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s://117.135.237.12/)”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户籍、学历、所学专业(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一致)等信息,并认真进行核对,因报名时间结束之后无法更改报名信息,考生填写报名信息不实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截止后(7月5日8:00以后),考生须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
1.网上报名时间段:2022年7月2日9:00至2022年7月4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设岗县的一个学段学科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县招聘办将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建立报考档案(聘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报州教育局。
1.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7月6日至7月9日。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地点
普安县教育局政工股(休闲体育广场旁嘉禾影院三楼)。
3.现场资格审查要求
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成功的考生,由县招聘办在考试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若地点安排有变化请到普安县教育局咨询)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02幼儿园职位”的,须提供截至2022年6月27日具备普安县户籍的户籍证明材料)。
(2)对应学段、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网页截图。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认定网报成功的考生,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网报成功网页截图、相应的普通话考试合格证。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贵州省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4.疫情防控要求
现场资格审查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当时省、州、县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县招聘办将适时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home/)进行公告,请考生关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
(三)笔试
笔试实施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考试时间。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由县招聘办组织实施。
县招聘办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进行汇总审核,并对其参加笔试考试的准考证信息进行编排后填写《黔西南州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笔试信息统计表》,连同本县的考务工作安排于2022年7月9日下午6点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州教育局。
1.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段。2022年7月14日至7月17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报名系统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参加笔试考试人员要认真熟悉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除规定时间外,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
2.笔试考试时间。2022年7月18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总时长150分钟。
3.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4.笔试内容。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道德与法治)、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学科岗位的考生分别参加本学科类试题笔试。报考信息技术、科学学科的考生考数学类试题。报考思想品德、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治类试题。考试科目不分初中和小学。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县招聘办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在设岗县教育部门相关网站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成绩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报考地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6.笔试地点、笔试期间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县招聘办将适时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home/)进行公告,请考生关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方式、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县招聘办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由县招聘办负责通知考生。
1.面试时间
2022年8月1日(若因疫情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延期的,将另行通知)。
2.面试要求
(1)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岗位(专指幼儿教师对应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每个学段学科(岗位)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综合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具体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办组织实施。
(3)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工作安排均会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home/)公布。请应聘人员保持关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保持通信畅通,以便掌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信息。
(4)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县招聘办按规定确定体检时间和地点,并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home/)发布通知。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报考学段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普安县户籍人员优先进入体检,均是普安县户籍或均不是普安户籍的,重新面试确定体检人员。县招聘办负责组织开展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本学段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普安县户籍人员优先进入体检,均是普安县户籍或均不是普安户籍的,由县招聘办研究后按要求确定体检人员。
(六)入职审查
体检结束后,县招聘办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下入职审查。同时,还要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平台运行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准入查询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线上准入查询。入职审查和准入查询合格后,由设岗县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
经体检和入职审查及准入查询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由设岗县公布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八)选岗签约上岗
1.选岗。县招聘办组织拟聘用人员按报考学段学科(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定具体学校岗位。不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2.签订聘任合同。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选岗及签约具体时间将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home/)公布。
对于报名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认定网报成功的考生,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与报考学段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不能签订聘任合同。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本学段学科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递补,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3.培训上岗。州、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在2022年9月1日开学前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县招聘办按有关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3.上报聘用签约人员名单和报到时间。签约人员于2022年9月1日前(具体时间以县招聘办通知要求为准)到录用学校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县招聘办将按要求进行递补。县教育局将汇总审核后的《黔西南州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统计表》盖章后扫描版、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州教育局。
六、待遇及政策保障
(一)“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统一管理。聘用期内工资发放参照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执行,由同级财政保障,确保特岗教师工资足额发放。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保证其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县招聘办要做好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等工作。录用学校要结合学校实际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由县人民政府统筹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及时纳入当地教师编制,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和教龄,工龄和教龄时间以特岗教师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积极配合、通力合作,切实做好特岗教师招聘过程中的试卷运输保存、资格审查、考务组织等工作,要严格落实保密要求,确保招聘各项工作平安、稳定、有序进行;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是惠民工程,报考人员不缴纳报名费,县财政局要按要求做好招聘经费保障,确保招聘工作有序推进。
(二)县招聘办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教师准入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考察,把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作为必要环节。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严格落实线下入职审查和线上准入查询制度。
(三)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四)县教育局要在特岗教师上岗任教前加强岗前培训,帮助特岗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对三年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培训、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目标,制定培训规划,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要及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特岗教师数据信息,严格审查把关。要做好特岗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
县教育局要按要求于2022年10月1日前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2022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五)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特岗计划”的成果和特岗教师的先进事迹。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教育质量和取得成果方面的总结和宣传,努力营造实施“特岗计划”的良好工作氛围。
(六)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要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七)各级各部门要加大“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监查力度,严格按照“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要求招聘教师,特岗教师待遇保障、服务期满入编等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县要及时排查整改。
(八)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home/)、“普安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招聘工作中的相关事宜均可向普安县教育局政工股咨询,咨询电话:0859-7236355;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13638505950 、 18608515603。
八、监督投诉
省、州、县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州、县有关部门投诉。
本方案由普安县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