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内蒙古鄂尔多斯鄂托克旗招聘教师60人公告

来源: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2022-06-29 13:10:29

鄂托克旗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自行报考方式)

 

为进一步加快全旗教育事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加强全旗教师队伍建设,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急需紧缺教师,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2022年6月29日至7月4日上午12:30。

(二)网上初审:2022年6月30日至7月4日。

(三)网上缴费:2022年7月4日至7月7日下午17:30。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7月8日-7月10日。

(五)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关注报名网站)。

(六)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与资格复审:另行安排。

(八)公示和聘用:另行安排。

二、招聘计划

(一)工作单位

鄂托克旗各中小学、幼儿园。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数量

1.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我旗计划学科要求的2022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和2021年往届师范类毕业生。

2.在鄂托克旗中小学幼儿园教学一线工作满一年且仍在岗的临聘人员(以鄂托克旗各中小学幼儿园提供名单为准)。

3.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详见附件,招聘领导小组可根据具体招聘情况调整岗位数量。

(三)具体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中小学教师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幼儿园教师学历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专业与岗位相符。

5.年龄18周岁以上(2004年1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我旗中小学幼儿园教学一线工作满五年且仍在岗的临聘人员,可不受专业限制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能够在鄂托克旗连续服务5年以上。

7.持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近两年内已取得教心学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且普通话等级符合学科要求。未参加过教学工作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延迟在试用期内提交,签订承诺书,试用期结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8.本科B类以上起点的全日制研究生可优先录用,且不占所报考岗位录取指标。

9.符合《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小教大专班毕业生就业问题的通知》(鄂府办函〔2016〕13号)范围内的2002年及以前招收的未就业中师、小教大专班及体校毕业生(限2002年前为鄂托克旗户籍且现仍为我旗户籍)可以不受年龄、专业限制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且不占所报考岗位录取指标。

10.参照《鄂托克旗教体系统2022年招聘教师岗位表》和《高职高专、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确定专业是否对口。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7.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9.直系亲属有参加邪教活动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网络公开发布招聘公告,明确招聘教师的范围、条件、岗位、招聘办法及政策待遇等,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二)报名审查

1.应聘人员可以通过网络报名(报名网址:鄂托克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eq.gov.cn/),点击“2022年教师招聘考试”浮标,需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数码彩照和毕业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证照片),由教体局对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荣誉、资格证书等进行初步审查。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考生在提交报名资料后,需经常查看初步审核情况,审核不通过的要及时重新修改、提交。

咨询电话:0477-6214883,0477-6212199(8:30-12:00,14:30-17:30)

2.报名考务费。自行报考的应聘人员需交纳考务费。根据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文件精神,本次教师招考收取报名考务费70元/人(考务费50元,报名费20元,未按规定时间缴费视为放弃报考),初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应聘人员缴费前须认真核对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再缴费,缴费后不予退费。

建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考生可免交报名考务费,但须先交费后退费。这两类考生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持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复印件和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明原件复印件,于笔试后10日内到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办理退费手续。联系电话0477-6214883。

(三)笔试

由招聘工作组或委托第三方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笔试内容按照“教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确定,笔试试卷预先设置成绩合格线。笔试结果合格的应聘人员按该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进入面试环节,不足3倍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按50%计入考试成绩。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招聘岗位不开考。

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不进行笔试,由招聘工作组组织测试其专业水平,专业水平测试通过的,参加面试;专业水平测试未通过或体重指数属于消瘦、高度肥胖的,不予录用(体重指数BMI小于18.5属于消瘦,30以上属于高度肥胖)。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须自行申报“弹唱、舞蹈、绘画”中的一项或多项艺术类才艺,由招聘工作组组织测试其专业水平,招聘工作组集体研究认为通过的,参加面试。艺术类才艺测试每通过1项计1分,计入面试成绩。幼儿教师弹唱、舞蹈才艺自行准备(伴奏音乐格式为MP3,用U盘拷贝),测试室只提供钢琴,其他乐器自备。绘画为素描或彩笔画,测试室只提供纸张。

(四)面试

面试有两项内容,试讲和答辩。面试均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试讲,面试组指定教学内容,应聘人员试讲,面试组评价。答辩,由面试组给出问题学生案例,应聘人员回答管理问题学生的办法,面试组评价。

面试组每位面试考官分别对每位应聘人员的试讲和答辨进行评价,评价按百分制打分,另外还需要评价是否合格或不合格。试讲和答辨两个环节中,面试人员在任一个环节有两个及以上“不合格”的评价,不予招聘。

招聘工作组将根据面试情况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综合评估

1.政策性加分。内蒙古自治区四个少数民族应聘人员(蒙古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2.将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按5:5的比例折算后计为考试总成绩。不进行笔试的人员,将面试成绩计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公示3天。

(六)体检、考察与资格复审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应聘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末位出现并列的,增加招聘名额。为保证招聘质量,对于进入面试的应聘人数不够岗位数2倍的岗位,进入体检范围的人数按进入面试的应聘人数的一半确定。

2.体检医院由教师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和办法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和资格复审同时进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资格复审工作由鄂托克旗教体局、人社局、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对审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普通话等级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并签有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考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可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招聘工作组可集体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评估、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工作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四、编制及薪资待遇政策

(一)本次聘用的中小学教师均占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幼儿园教师均按备案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新招考教师试用期一年,一年内在学校、幼儿园考核合格,学生、社会评价满意,给予正式聘用,否则不再续聘。

(三)已在其他地区学校幼儿园参加工作,并评聘职称的教师,认可其取得的职称,按照分配的中小学幼儿园相近空岗聘用。

(四)招聘的中学教师如符合《鄂托克旗委办公室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托克旗公开引进中小学校长和高层次教育教学人才工作的方案的通知》(鄂旗办发〔2020〕21号)所规定的引进高层次教育教学人才条件,参照文件给予其一次性住房补助30万元(分5年发放),如招聘的教师违约,将追回已发放的住房补助。具体条件:45周岁以下的特级教师,且获得省(自治区)级以上优秀教师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40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知名度的高级教师,且获得省(自治区)级以上优秀教师、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双一流”建设高校中42所一流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内蒙古师范大学以及其他省属重点师范大学35周岁以下全日制毕业研究生。

(五)招考的教师在合同约定服务期五年内(含试用期)不准脱产考研、报考旗外教师岗位,不得调离鄂托克旗教体系统,否则承担聘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且不予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疫情防控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25号通告》或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最新通告要求,请考生提前阅读。考生到鄂托克旗参加考试时须根据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最新通告要求,出示本人行程码、健康码、密接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14日内体温记录。行程码、健康码、密接码、核酸检测报告需要彩色打印在一张纸上。

(二)14日内有鄂尔多斯市外旅居史应聘人员须提供7日内两次核酸检测报告(最后一次为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可以截屏打印。

(三)行程码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密接码不安全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如考生在中高风险地区,请提前到鄂尔多斯市隔离。因疫情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口罩,进考场身份核验时不需要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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