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赣州市南康区招聘司法所辅助岗位公告

来源:南康区人民政府网 2022-06-29 14:21:42

赣州市南康区公开招聘2022年度司法所辅助岗位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省司法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招录工作的通知》要求,赣州市南康区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司法所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共招聘5名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没有参与邪教活动,无违纪违法及违反诚信方面的行为;

2.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健康身体、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善于学习,热爱乡镇工作,能够掌握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

4.踏实肯干、性格稳重、责任心强,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

5.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学历、专业条件

1.限2022届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注: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四)薪酬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赣州市南康区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标准(2400元/人•月,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并由派驻乡(镇、街道)参照聘用人员标准给予相关补贴。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即日起在“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南康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工作的各项事宜将同步在“南康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7月8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通过扫描“赣州市南康区司法局2022年度司法所辅助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二维码(见附件1)填写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请考生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再提交,由于考生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本次网上报考实行诚信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请勿报考,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只能填写1次报名信息,多次填写报名信息的,报名无效。

4.报名咨询电话(限工作日工作时间段接听):

咨询电话:0797-7287993。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7月18日前将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南康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

2.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写作(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

3.参加笔试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出示“赣通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并将本人签字的《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交给监考人员后方可参加考试。

(2)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出行方式,尽量提前40分钟到达考场,防止因交通拥堵而迟到,影响考试。

(3)参加笔试只允许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任何书籍、资料、草稿纸及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电子产品,已带入的,应关机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电子产品应切断电源。考试期间,凡发现应试人员将违禁物品带至座位或身上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四)资格审查、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后进行集中封闭评卷,评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6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康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请考生关注“南康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

2.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及面试通知书领取:入闱面试人员须于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了解考生分析、判断、沟通、专业技术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

2.体检统一组织在指定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时间另行通知。

3.考察主要审查政治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方面问题。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

4.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南康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2.正式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的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服务期为3年。

五、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南康区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1.考生应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赣通码”及行程码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无干咳、嗅觉或味觉减退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2.有28天内境外、21天内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实行大规核酸检测地区旅居史的,或其他正在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或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中,尚在随访或健康观察期内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3.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州市南康区司法局和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公告单位:赣州市南康区司法局、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州市南康区教科体局

2022年6月28日

附件1

“赣州市南康区司法局2022年度司法所辅助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二维码

附件2

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赣州市南康区司法局2022年度司法所辅助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愿意遵守相关规定,承担社会疫情防控责任,并做如下承诺:

1.本人考前28天无境外、港台地区旅居史;考前21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考前7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的设区市旅居史。

2.本人不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及其他正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人员。

3.本人在考前14天已自行监测自我健康状况,考前14天内身体无不适情况。

4.本人严格遵守考点防疫工作要求,如在入场前和考试中有发热(超过37.3℃)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本人承诺听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应试或放弃考试,并自愿接受防疫处置和核酸检测。

本人保证以上承诺信息真实、准确,并知悉与之相关的法律责任。如有瞒报、错报、漏报的情况,一切后果自负。

签 名:

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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