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忻城县新圩乡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忻城县新圩乡人民政府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忻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实施办法》和实际工作需要,新圩乡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专业
岗位1:新圩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名额及专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不限专业。
岗位2:新圩乡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
名额及专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不限专业。
二、招聘条件
(一)户籍在本县内或本县常住人口;
(二)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七)熟悉电脑操作。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2年 07月04日至2022年07月0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忻城县新圩乡党政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上报名(邮箱xxzf5662189@163.com)。
(四)提供材料: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同时交以上证件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五)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登记表确认。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蓝成玲,联系电话:15778413006。
四、组织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
五、岗位待遇
面试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招聘单位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综合考核合格的,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待遇为每月1450元,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劳动关系存续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签合同或解聘。
六、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由新圩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