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市国资委、东营市财政局选聘市属国有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选公告
东营市国资委、东营市财政局公开选聘市属国有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选公告
为深入贯彻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部署,进一步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专业化外部董事队伍,根据《东营市市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精神和《东营市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市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市属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成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描述
东营市市属企业兼职外部董事是由东营市国资委、市财政局依照相关规定和程序选聘管理、由所任职企业以外的人员担任的董事,且在所任职企业不担任董事会以外其他职务。兼职外部董事在任职期间,不改变其原有的劳动人事关系。根据市属企业董事会建设和工作需要,由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共同建立市属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在人才库中选择合适人选委派到市属企业担任董事职务。兼职外部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东营市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选聘人数
目前,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企业4家,分别为:东营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营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东营黄河三角洲军马场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市金石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企业3家,分别为:东营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市文化旅游体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东营银行。
本次选聘市属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选不少于20名,用于充实东营市市属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后期,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将按照规定程序,对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的董事会功能、结构进行综合分析,按照人事相宜、人岗匹配原则,从人才库中筛选合适人选,择优选聘为市属企业兼职外部董事。
三、任职资格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修养,遵纪守法,诚信勤勉,担当尽责,能够忠实地维护出资人和任职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具有战略思维、法治理念、市场意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决策判断能力,熟悉宏观经济政策和行业发展要求,拥有企业战略规划、创新发展、财务会计、资本运作、法律风控等方面的专长。
(三)具有相当规模企业的领导经验;或者具有3年以上企业改革、经营管理或国资监管工作经验,履职业绩突出;或者在相关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职业声誉。
(四)兼职外部董事首次聘任时,年龄一般不得超过63周岁(年龄计算截止2022年6月30日)。
(五)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兼职外部董事同时任职的企业一般不超过2家,一个工作年度内在同一任职企业履行职责的时间不少于30个工作日。
(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因违纪被纪律检查机关立案审查未结案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存在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或对相关行为负有责任的;
5、上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不称职的;
6、因违规违纪违法或者受到责任追究被免职或者解聘的国有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按照有关职位禁入规定、失信联合惩戒规定不得担任国有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四、选聘工作程序
(一)人选报名。可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委托推荐等方式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填写《东营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公开选聘兼职外部董事人选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人员基本条件、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选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选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三)人选评审。市国资委、市财政局邀请有关专家及相关市属企业负责人,组成外部董事人选资格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集体研究评审,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确定符合条件的初步人选,形成入库人选评审意见。(其中列入初步人选的人员需征得本人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的同意,并符合兼职有关规定)。
(四)公示。对符合条件的初步人选,在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入库。公示期无异议的,经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研究决定后,录入东营市市属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
(六)聘用。根据市属企业董事会建设情况和专业结构配备需要,市国资委、市财政局从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中选择合适人选,履行相关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委派到监管企业担任兼职外部董事,并按规定核发相应的工作补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市属企业领导人员兼任其他市属企业外部董事的,由市国资委、市财政局报市委组织部审核批准。聘任为兼职外部董事时,本人需提供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兼任外部董事、并在时间上予以支持的有效文件,同时作出任前履职尽职承诺。
(七)选聘日常化。本次集中公开选聘后,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将建立常态化兼职外部董事人选选聘机制,接受组织推荐、委托推荐和个人自荐,不定期组织外部董事人选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补充完善优化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对兼职外部董事的资格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原则上为3年,期满后再进行审核,确定是否保留入库资格。
五、报名材料
公开选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东营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公开选聘兼职外部董事人选报名表》一式两份。
(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权威机构出具的相关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反映本人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出版论文或专著的,将论文或专著名称附在材料后。
(四)获得专业领域重要荣誉、重大工作成就及奖项等材料。
(五)本人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出具同意其兼任外部董事的有效文件,以及个人信息真实性和从业表现的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待评审环节提供,报名时只提供扫描件或证照电子版即可。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5日17: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表从选聘公告的附件中下载。请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制成压缩文件后发送至dysgzw@dy.shandong.cn邮箱,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兼职外部董事人选报名材料。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咨询电话:0546-7909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