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建南平市建阳区紧缺急需岗位招聘公告
2022年南平市建阳区紧缺急需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平市2021-2022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通知》(南人综〔2021〕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开展2022年南平市建阳区紧缺急需岗位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南平市建阳区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6名,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2年南平市建阳区紧缺急需岗位招聘简章》(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6年7月至2004年7月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7.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各招聘岗位条件以《2022年南平市建阳区紧缺急需岗位招聘简章》的要求为准)。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2年6月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届毕业生放宽至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
8.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的相应条件均可报考。
9.聘用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③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④南平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录(聘)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员;⑤考录后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⑥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⑦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⑧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即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回避条款;⑨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其他要求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2.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函〔2022〕64号)文件,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可分别报考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下的大专、本科学历岗位。
3.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习人员(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中的具有中国国籍的中国公民)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台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4.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院校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相关待遇
(一)薪酬待遇。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住房保障。享受人才住房政策,具体详见《南平市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法
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考生向招聘单位报名,此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及网络(电子邮箱)方式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或考生通过下载填写《2022年南平市建阳区紧缺急需岗位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于报名期间将报名表及相关附件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
本次招聘岗位均不作比例要求,不收取费用。本次岗位简章信息至2022年7月8日有效。
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2022年7月14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1)住建系统岗位报名地点:南平市建阳区西桥西路1号区住建局三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599- 5822432;
(2)融媒体岗位报名地点:南平市西山北路18号广电大厦八楼融媒体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599-5822793;
3.报名要求:报考者应符合应聘条件要求,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同时提交学位网认证报告)、由本人填写的《2022年南平市建阳区紧缺急需岗位招聘报名表》(附件2)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等材料。2022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同时,在职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考生报名时即进行报考资格审查。通过网络(电子邮箱)方式报名的考生,需于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时间招聘单位将另行通知。
报考者应慎重选择岗位,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凡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二)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工作由建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融媒体中心共同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建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yszfw.gov.cn)上另行发布,招聘单位也将进行电话通知。在此期间,请考生关注相关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考生联系方式有变更的应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以方便招聘单位联系。若因此而使招聘单位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考生的,所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体检和政审考察
1.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2.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其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进行政审考察,并做出政审考察结论,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3.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聘用试用期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且达到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四)办理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应在组织、人社部门下发聘用文件之日后的7—10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或首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限定的服务年限视为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应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通过资格审核、确认参加考试者,备考期间应严格遵守属地防疫规定,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减少非必要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考试当天,考生本人新冠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纸质、电子版均可)、“福建八闽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进入考点应佩戴口罩(建议不佩戴N95等透气性能较差的口罩),且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并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的,方可参加考试;
3.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专业技术岗位,均为初级岗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若需报考,请慎重考虑。
4.报考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考生应对报名提交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5.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版)中“××类”所列专业的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准予报考。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考生应只字不差、如实填写。
6.在面试、体检、政审考察、聘用等招聘全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对其违纪违规行为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规定情形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7.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我区人社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8.若疫情防控工作对此次紧缺招聘实施过程中有特别要求,并需要修订公告相关事项的,区人社局将及时在相关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六、政策咨询
南平市建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9-8050383。
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详见招聘简章。
附件:
南平市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平市建阳区融媒体中心
南平市建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