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专职教师(人才租赁)19人公告

来源: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2022-07-01 16:05:21

2022年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人才租赁)公告

 

我校是南通市人民政府主管的公办高校,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肇端于1902年张謇先生创办的民立通州师范学校,是中国师范教育的三大源头之一,现有开发区校区、崇川校区、如皋校区三个校区。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充实师资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专职教师(人才租赁)。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人才租赁)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ntnc.edu.cn,管理机构-人事处-人才招聘)中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品行。

3.能服从学校工作地点安排。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2)年龄条件。须 1987年7月至2004年6月期间出生。

(3)学历学位条件。硕士研究生,国(境)外留学毕业至报名截止日前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报名邮箱:ntgdsfxxrsc@163.com,咨询联系电话:0513-55092061,联系人:陈老师。工作QQ群号:630463804。

2.应聘人员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附件2和附件3电子档文件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代码+姓名”,附件2须手写签字上传扫描件。

3.其他注意事项

(1)如填写信息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3)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二)资格初审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16日。

2.方式。报考人员报名后,我校依据本公告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即进入网上缴费确认程序。如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疑议,在资格初审结果邮件通知发出后1个工作日内,可与我校联系查询原因,提出陈述申辩,发送到报名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三)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网上缴费确认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9:00至24:00。网上缴费流程见附件4。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进入考试程序。通过初审但未完成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考生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凭证明统一退还报名费。未按时提交初审所需完整材料、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于2022年7月20日进行,不再个别另行通知。相关事项以我校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公告为准,请应聘者关注。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大纲。

(一)报到和资格复审

报名成功人员持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术成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选择提供),本人签名的《应聘报名登记表》于2022年7月20日上午8:30前到本校开发区校区(南通经济开发区育贤路2号)骛新楼123室报到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对复审结果有疑议,可现场提出陈述申辩。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于2022年7月20日上午9:00开始。面试主要考查岗位所需的语言表达能力与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学术成绩。

学术成绩按如下规则计分:按照应聘者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2019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内(以刊物出版的日期为准)、在省级及以上刊物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篇数及档次计分。计分规则根据通师高专校[2016]19号文分级计分,一级期刊每篇3分,二级期刊每篇2分,三级期刊每篇1分,四级期刊每篇0.5分。学术成绩计分最高限10分。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者,按下列顺序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者:(1)学术成绩;(2)面试成绩。

五、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我校组织实施。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我校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我校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组织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三)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决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ntnc.edu.cn,管理机构-人事处-人才招聘)公示5个工作日。

(四)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应在《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录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即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录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录用资格的。本轮招聘结束后,第二年起,1年内不得再次应聘我校。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录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录用人员明确放弃录用的。

4.其他导致拟录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录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本次录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5年。本次录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将由学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录用合同。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专职教师责任。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处电话:0513-55092032

附件:

1. 2022年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人才租赁)岗位简介表

2.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职教师(人才租赁)应聘报名登记表

3. 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教师(人才租赁)报考信息采集表

4. 缴费方式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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