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塔城地区行政公署 2022-07-02 13:15:35

塔城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塔城地区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塔地人调组发〔2015〕2号)文件要求,现就本站公开招聘聘用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聘用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能够履行编外聘用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政策性安置具备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除外);

5、符合《聘用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具体详见《聘用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3、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真实完整的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其他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2张。

(二)面试

本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每个岗位报名人数达到1:10加开笔试,笔试前3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算做总成绩。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拟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2天电话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六、聘用管理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即时解聘,能够胜任工作的正式聘用。

七、工资待遇

4250元/月(含五险一金)。

附件1:聘用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doc

附件2: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塔城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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