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塔城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塔城地区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塔地人调组发〔2015〕2号)文件要求,现就本站公开招聘聘用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聘用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能够履行编外聘用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政策性安置具备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除外);
5、符合《聘用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具体详见《聘用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3、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真实完整的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其他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2张。
(二)面试
本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每个岗位报名人数达到1:10加开笔试,笔试前3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算做总成绩。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拟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2天电话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六、聘用管理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即时解聘,能够胜任工作的正式聘用。
七、工资待遇
4250元/月(含五险一金)。
塔城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