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实验学校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及急需人才10人公告

来源:滨州市教育局 2022-07-05 15:16:18

滨州实验学校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高层次及急需人才公告(第二批)

 

滨州实验学校建于2004年9月,是滨州市教育局直属的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校四区(校本部、南校区、西校区、渤海分校)”的教育集团。学校现有教职工412人,教学班153个,在校学生6800余人。现有正高级教师6人,“山东省特级教师”“山东省教学能手”“滨州名师”等骨干教师30余人。学校秉承“创造适合学生发展的教育,为学生一生的幸福奠基”办学理念,着力营造“快乐工作、幸福生活”氛围,坚持“党建引领、立德树人”,坚持“落实双减、强课提质”,坚持“大学科建设、项目化学习”,突出“家庭教育、书法教育、法治教育、科技教育、校园足球、非遗文化传承”等办学特色。先后荣获“全国文明校园”“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优秀学校”“全国零犯罪学校”“全国巾帼文明岗”等国家、省、市级荣誉称号200余项。

根据学校师资需要,滨州实验学校现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高层次及急需人才(第二批)。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1.A类人才: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教育专家;教育部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领航工程人选。

2.B类人才:具有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山东省特级教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称号;省外由省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名校长、名班主任、名师、特级教师或具有相当层次类别的省级称号之一的。

3.C类人才:具有省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或相当层次类别的业务称号之一的教育人才;近5年辅导高中学生学科奥赛并获得国家银牌以上的优秀教练。

4.D类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教育人才;具有地市级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拔尖人才、突贡专家、特级教师荣誉称号之一的。

5.E类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生阶段或本科阶段须是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或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优秀青年教师。

6.F类人才: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在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从业技能大赛获一、二等奖的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阶段或本科阶段须是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可报考符合学历条件的相应岗位。

以上荣誉或业务称号有任期或管理期的,须在任期或管理期内。

二、引进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无违纪违法行为;

2.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其品德、能力、业绩、综合素质得到业内认可;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教师资格证;

4.有学历要求的,还要符合其学历要求及相应学位;

5.A类人才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6年7月5日以后出生;B类、C类、D类人才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7月 5日以后出生;E类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7月5日以后出生;F类人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7月5日以后出生。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符合相应岗位条件;

7.滨州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滨州市内已就业,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名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除2022年毕业生学历证、相应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于2022年8月底前取得外,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归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应聘人员均须于2022年7月5日前取得。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要求: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引进数量

引进高层次及急需人才10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2年滨州实验学校公开引进高层次及急需人才岗位一览表(第二批)》(附件1)。

四、引进程序

按照联系双选、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联系双选。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13日下午17时30分前,凡符合引进条件的应聘者均可进行报名。

1.报名材料:将报名材料以“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方式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报名后务必进行电话确认。

报名材料包括:①工作单位或学校院系党组织盖章的《2022年滨州实验学校公开引进高层次及急需人才(第二批)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和PDF版)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PDF版);②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标准证件照;③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PDF版);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留学生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彩色扫描件(PDF版);⑤证明其相应人才类型资格证书彩色扫描件(PDF版);⑥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彩色扫描件(PDF版)。

报名人员限报1个岗位,超报者取消其所有应聘岗位的报名资格;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材料、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恶意发送报名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报名资格的,查实后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核由滨州实验学校审定,审查结果将通过报名邮箱回复。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

(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面试通知》电子版将发送至报名审核通过人员报名邮箱,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个人报名邮箱。未按《面试通知》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设开考比例。面试结束,在合格分数线以内,按1:1比例公布考察体检人选。

(三)考察。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或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审核个人档案。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引进资格;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引进资格;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取消引进资格。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取消资格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聘用。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滨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binzhou.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办理聘用有关手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一)住房补贴和人才补助。按照《滨州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符合滨州市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各类教育人才,按有关规定享受各类服务保障,同时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享有相应住房补贴、人才补助。

(二)优先培养。聘请教育专家,定期对优秀教育人才进行业务指导,举办研究班、教育论坛等,选派培养对象外出研修考察、国内城际间的交流访问,多岗位锻炼,有计划地在核心期刊进行宣传报道等,为教育人才的专业发展、成果辐射、提高知名度提供平台。

滨州实验学校:(0543)3183066

附件1:滨州实验学校高层次及急需人才引进一览表(第二批).xls

附件2:滨州实验学校公开引进高层次及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第二批).doc

附件3. 诚信承诺书.doc

滨州实验学校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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