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市招聘合同制教师3人公告
鞍山市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的公告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招聘合同制体育教师共3名,其中男教师2名,女教师1名,工作地点为鞍山经济开发区衡业中学。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体育篮球专业,持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三级及以上篮球裁判员证,具有篮球教练员证者优先。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由辽宁歆雨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6日及以后出生)。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持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学科相一致。
6.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同时,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用工方式及待遇
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教师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试用期后工资3000元/月,享受“四险”待遇,个人应缴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不享受其他教师福利待遇。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6日-7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法定假日不办公)
2.报名地点:鞍山市铁东区二道街6号
3.报名材料:
(1)《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注:照片处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本人签字处须手写)3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3)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3份;
(4)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5)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码需在有效期内)3份;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考生需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3份;
(7)三级及以上篮球裁判员证。
(8)个人信用报告原件及复印件3份;
(9)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报名审核合格的考生可按要求参加面试。
4.注意事项
(1)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本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必要的专业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审核合格的人员可视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4)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报名审核、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核、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5)本次招聘面试开考比例为1:2。对招聘岗位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将在鞍山市人力资源网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模拟授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总分未达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考生。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部门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仅限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按同一报考岗位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用人单位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五)签订合同
录用考生统一与辽宁歆雨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定期考核,由用人单位上报考核结果至主管部门进行审议。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求,择合同期内考核合格者优先与派遣公司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者派遣公司予以解聘。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本次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辽宁歆雨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七、疫情防控要求
凡参加本次招聘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履行个人责任,如实报告健康信息,对瞒报、谎报、不履行个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按照考试各环节安排,核验“三码一证”,即辽事通健康码、行程码、易鞍码和四十八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04122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