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云浮罗定市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招聘6人公告
罗定市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招聘公告
为完善我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全面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现公开招聘特邀调解员。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特邀调解员6名。
二、岗位职责
2名特邀调解员常驻市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其余4名分别常驻苹塘法庭、船步法庭、罗镜法庭和泗纶法庭,参照法院工作时间进行办公,接受法院管理,对诉至法院且当事人同意诉前、诉中调解的民商事纠纷,在法院指导下开展调解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成年公民,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放宽至68周岁以下);
3.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4.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具备高中或以上学历;
5.熟悉社情民意,善于做群众工作,有一定的调解能力;
以下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并优先聘用:
1.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法律工作经历的;
2.具有教育工作、医疗工作、社会工作、妇女儿童工作等经历的;
3.具有乡镇、村(居)委等基层工作经历的;
4.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
5.退休法官、检察官、公安、司法人员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三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限制高消费的;
5.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力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13日至7月20日。
3.报名地点及联系人:罗定市龙华西路107号罗定市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人:张媚,电话:0766-3813718。
4.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①填写《罗定市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可到法院领取或自行下载;
②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④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⑤原工作单位或居住村(居)委等出具的工作及思想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应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及其它材料获得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按上述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符合条件的,将通知报名者参加由本院组织的测试。
(三)测试、面试
主要考察报名者从事调解工作岗位应具备的基本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及形象举止。测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面试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测试和体检及格确定初聘人员后,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聘用,由本院颁发聘书并纳入特邀调解员名册统一管理。聘用期为两年,可连任。
五、工作补贴
特邀调解员试用期为3个月,聘用后(含试用期)按照《罗定市人民法院关于健全特邀调解工作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确定的“以案定补”“定额限补”标准发放工作补贴,特邀调解员每月补贴以5000元为限,超出部分不予补贴。特邀调解员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可另行给予适当奖励。
罗定市人民法院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