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招录合同制驾驶员26人公告
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2022年面向社会招录合同制驾驶员的公告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积极适应应急救援国家队和主力军的新要求,结合新形势任务需求,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面向社会集中招录合同制驾驶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2022年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计划招录合同制驾驶员共26名,限男性。
二、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没有心脏病或遗传病史等影响驾驶的疾病人员可放宽至50周岁),出生时间为1977年7月1日之后(放宽时间至1972年7月1日之后)。
(五)需取得B2及以上驾驶证,且具有3年以上驾驶B2及以上车辆经历。熟悉《交通安全法规》,并具备日常保养和排除基本车辆故障的技能。具有3年以上汽修经历、消防工作经历、特种装备维修技能的人员优先。
(六)具有初中或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七)身体和心理健康;体格检查标准参照《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体格检查标准》(2022版)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八)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嗜好;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地点
金华市辖区内(此次招录义乌除外)。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时间:即日起至8月4日。
(二)报名方式:本人携带应聘报名表、有效身份证件、个人征信(前往中国人民银行调取)、有效驾驶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明材料,到指定地址报名。
(三)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
单位 |
咨询电话 |
报名地址 |
拟招录驾驶员 人数 |
市区 包含: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 金东区(金义新区) 婺城区 |
13735699115 |
婺城区苏孟乡新源路185号 |
1名 |
13735732572 |
婺城区西关街道婺州街351号 |
1名 |
|
15825781616 |
金东区多湖街道李渔东路2056号 |
2名 |
|
19858954119 |
婺城区临江东路500号 |
6名 |
|
永康市 |
18858959119 |
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华夏路79号 |
1名 |
东阳市 |
15858906669 |
东阳市江北街道湖沧社区白象路5号 |
8名 |
兰溪市 |
15167929119 |
兰溪市丹溪大道51号 |
1名 |
武义县 |
13958494191 |
武义县温泉南路武义消防救援大队 |
3名 |
浦江县 |
18267069119 |
浦江县白马镇乐门大道2号 |
1名 |
磐安县 |
19883943340 |
磐安县安文街道联进村村口 |
2名 |
五、录用和入职训练
根据报名和审核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的合同制驾驶员参加为期1个月的入职训练。入职训练期间,将组织开展政治考核复查、体格检查复检、心理测试复测。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录用。入职训练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
六、职业保障
经录用的合同制驾驶员,入职训练期满考核合格的,由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在金华市辖区内统一分配(此次招录义乌除外)。
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考评补贴等组成,具体标准按照《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城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福利标准》(金消〔2021〕49号)执行。
(一)工作性质:
工作期间:执行24小时在队驻勤(住宿)制度。
(二)享受待遇:
1.统一参加“五大”险种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食宿、服装、被装等;
3.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
4.入职训练期间不安排休假,签订劳动合同后,实行“三班二运转”休息制度,即连续上班2天休息1天或连续上班4天休息2天(以站为单位统一安排),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三)工资薪金(含五险一金):
试用期2个月:每月2070元(执行金华市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每年金华市政府发布的通知进行调整);
驾驶员岗位:约5500元-65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070元,绩效考评补贴约3400元)。
因工作年限、岗位职务不同有所差异,且逐年递增。
另外:
1. 因工作原因无法完成休假的,未休天数给予对应天数经济补偿;
2.出警补助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现场救援补贴暂行办法》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此次合同制驾驶员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此次合同制驾驶员招录工作的具体科室为队务督察科,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投诉(咨询)电话:0579-82190103;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所有。
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