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4人公告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江苏省是省生态环境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从事环境监测和科研,为环境管理和社会经济服务的环境监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技术监督管理职能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4名(每个岗位1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如下。
序号 |
岗位 |
工作职责及内容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备注 |
1 |
水质自动站管理 |
水质自动站管理,各类水质监测预警报告编制,水环境质量提升监测技术服务工作等。 |
硕士及以上 |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地理科学、自然地理学 |
1.年龄35周岁(含)以下; 2.有水质自动站管理、水质监测预警工作经验的优先。 |
2 |
大气环境预报 |
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大气专项分析报告编制,环境空气质量提升监测技术服务工作等。 |
硕士及以上 |
大气科学、大气物理、大气化学 |
1.年龄35周岁(含)以下; 2.有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工作经验者优先。 |
3 |
海洋生态环境监测 |
海洋生态环境现场监测采样、数据分析评价、报告编制等。 |
本科及以上 |
海洋科学、海洋技术、物理海洋学、船舶与海洋工程、港口与海岸工程、生物学、生态学、海洋生物学、海洋生态学、水生生物学、海洋化学、海洋物理、海洋地理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
1.年龄30周岁(含)以下; 2.具有出海及滩涂监测调查经验、海洋生态环境相关研究经历者优先; 3.工作岗位需出海作业。 |
4 |
危化品管理及工程维修 |
负责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弃物的日常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弃物管理系统的动态更新;负责各智能化系统的日常巡查、故障诊断及简单维修。 |
本科及以上 |
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1.年龄30周岁(含)以下; 2.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形式,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报名。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相关工作科研成果、现任职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扫描件压缩包发送至jsemcbgs@jshb.gov.cn邮箱(邮件主题为:岗位名称+姓名)。报名开始时间以挂网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1日17时。
报名人员应关注网站公告,注意接听单位来电信息,通知具体审核结果及初审携带材料信息。
(二)资格审查
中心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通知初审合格人员携带相关材料,至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退还);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及其他岗位资格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退还)。
资格审查通过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中心组织的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政审及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要求拟录用人员出具政审证明、已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并组织体检。
(五)办理入职手续
通过政审、体检的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入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在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此次招聘人员无事业单位编制,以劳务派遣方式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正式入职后工资待遇参照同等编外工作人员执行。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按月、按年度分批发放),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工会福利、带薪年休假和餐补等各项待遇。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5-69586517(许老师)
监督电话:025-69586360(张老师)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