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4人公告
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为金华市农业农村局下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金华市婺城区苏孟乡志和路1158号。主要承担农业科学技术研究、示范推广及成果转化等工作。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金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经研究,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人,公告内容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条件、身体素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2)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2年7月12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 |
年龄 |
户籍 |
专业技术(一) |
2 |
园艺学、作物学 |
硕士研究生 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专业技术(二) |
1 |
生物工程 |
不限 |
||
专业技术(三) |
1 |
水产养殖、渔业资源 |
不限 |
本次招聘岗位条件由招聘单位解释。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23日18:00止。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携带报名材料至金华市婺城区苏孟乡志和路1158号金华市农科院行政楼301办公室现场报名,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网络报名。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汇总为压缩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邮箱191925715@qq.com。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的考生,参加笔试时请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并提前一小时到达考场,届时将进行证件核对。
3.报名材料:与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及报名条件所需的其它材料。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50%、面试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一)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及以上的进入笔试,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时间:2022年7月30日上午8:30—10:30(如遇疫情等特殊情况,考试时间将做调整)
笔试地点: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金华市婺城区苏孟乡志和路1158号)。
笔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和考核对象。面试前一天,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面试时间:2022年7月31日上午8:30开始(如遇疫情等特殊情况,考试时间将做调整)
面试地点: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金华市婺城区苏孟乡志和路1158号)。
(三)考试成绩可在以下网站查询: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网址http://www.jhnky.cn/)。
五、体检、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人数等额进行体检、考察。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网址http://www.jhnky.cn/)、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jinhua.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在公示前放弃的,由招聘单位确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按考试成绩从高到底依次递补,完成公示后一律不再进行递补。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由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具体实施,咨询电话:0579-82050162;监督电话:金华市纪委、市监委机关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0579-82388212。
3.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所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须提前完成本人健康码(浙江省内)的申领,并高度重视交通、食宿安全和自我防疫保护,避免有违健康、防疫的一切活动。赴考试时应提前预留足够的时间,以接受入场前的健康检查与体温检测。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