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南洛阳市新安县籍教师回调工作公告

来源:新安县人民政府 2022-07-13 10:29:14

2022年新安县籍教师回调工作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吸引更多优秀人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从在外地工作的新安籍教师中开展回调工作,回调教师将聘用至新安县有空编的中小学校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回调名额及学科

共计10名。其中,普通高中教师6名(数学、物理、化学各2名);义务教育阶段教师4名,不限学科。

二、回调条件

(一)参加回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新安县户籍在外地任教的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

2.夫妻双方一方在新安县工作,另一方在外地任教的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

3.原籍新安县,父母户籍仍在新安县的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

4.全日制本科学历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回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三、回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回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信息发布:通过新安县党政门户网站首页《新安教育》专栏下的文件通知板块发布回调工作信息。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2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逾期不再办理。

3.报名地点:新安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二楼202室)。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近三年合格以上等次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教育局、人社局盖章)、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及聘任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2张、《2022年新安县籍教师回调申请表》(附件1,一式2份,表中填写信息需电脑打印)、《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在编证明表》(附件2,一式4份,表中填写信息需电脑打印)和防疫期间个人承诺书(附件3)。因夫妻双方分居回调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和另一方在新安工作的证明。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回调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回调资格。

6.疫情防控要求:根据洛阳市现行疫情防控政策,凡市域外来洛人员入洛后需落实三天两检(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管控措施,无异常后,方可正常流动。请市外考生合理安排个人行程。来新安现场报名期间,考生须严格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加强个人健康管理,全程佩戴口罩,确保无发烧、干咳等症状。进入现场须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行程码(须均为绿码),测体温无异常,方可进入;健康码、行程码出现黄码或红码,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二)试讲

讲授一节10分钟微型课。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取消回调资格(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

对入围人员按照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组织实施。

(四)聘用

本次回调教师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聘用,同学科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一并聘用。高中学段3个学科中,若某个学科符合条件人员达不到回调计划的,将该学科计划调整到3个学科中成绩优秀人员较多的学科;如仍有空余名额,可调整到义务教育阶段。

四、办理手续

聘用的回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新安县回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79—63087905 63087907

新安县2022年回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12日

附件1:2022年新安县籍教师回调申请表.doc

附件2: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在编证明登记表.doc

附件3:防疫期间个人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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