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市龙湾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消防文员8人通知
温州市龙湾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消防文员的通知
因工作需要,龙湾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2、政审合格,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履职尽责精神。
3、年龄在22周岁至35周岁之间,相貌端正,举止大方,体检合格。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5.汉语言文学、文秘等专业,有一定机关工作经验、文字功底较好的优先。
6.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具有一定综合文字写作水平和沟通协调能力,能撰写文字材料、公文信息等。(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等文秘相关专业优先)。
二、相关工作岗位
1.负责材料、工作信息整理及日常信息报送工作;
2.负责重要文件资料撰写等;
3.协助做好其他的辅助工作。
具体工作岗位根据应聘者实际能力及岗位需求统筹安排。
三、工作地址
1、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19路)
2、龙湾区消防救援大队(永宁西路与一号路交汇处)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8月14日,招满即止。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应聘人员请将填写完整的《龙湾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截图、奖惩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以电子形式发送至邮箱lwxfdd@126.com,联系人范益豪,联系电话56900158。
六、招聘形式
在收到报名后,大队将对报名者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本人,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龙湾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报名表》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核、笔试及面试,择优录取。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另行通知。
七、薪资待遇及工作时间
1.试用期2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间按市政府规定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2.年薪约6万(含五险一金),正式录用后统一办理五险一金。
3.单位免费提供3餐,并统一提供工作服,每年按规定享受带薪年假、免费体检。
4.工作时间正常情况实行标准工时制,享受国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如有大型灾害事故等特殊情况,应服从组织安排。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收对象:
1.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有关部门审查的。
3.本人直系亲属及近亲属经营或从事消防有关的产品销售、工程设计施工、检测鉴定等涉消事项的。
4.其他不宜招收为消防文员的情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市龙湾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龙湾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