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市教育局择优调入工作人员公告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择优调入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齐齐哈尔市教育局拟开展择优调入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单位。主要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组织对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和质量监测,拟订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政策措施,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规划指导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监督管理教师培训、奖励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指导全市中小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
二、择优范围
齐齐哈尔市各县(市、区)行政区划内的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市直机关设在县(市、区)行政区划内派出机构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
聘任制公务员,不在本次择优调入范围内。
三、调入职位及计划调入人数
根据编制和职数空缺情况,市教育局拟择优调入工作人员5名。具体职位详见《2022年齐齐哈尔市教育局择优调入计划表》(附件1)。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者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报名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7月)。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7月),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6年7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县(市、区)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组织部或宣传部从事文字综合连续2年以上正式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7月及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本科阶段须为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学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调入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者以及与市教育局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者不得报名。此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单位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单位、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4日9时-7月22日17时(法定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者需提供扫描电子版材料并压缩成文档包,发送至电子邮箱:jyjxd2022@163.com,报名人员须在上传材料当天与市教育局办公室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452-6160096、0452-6160089。
(三)报名材料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各县(市、区)所辖单位的报名者,报名前须征求县(市、区)委组织部意见;市直机关(单位)设在各县(市、区)行政区划内的垂管单位或派出机构的报名者,须由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党委)或其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报名者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或有关组织部门应切实履行把关责任,充分考虑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同意报名。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PDF格式)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下载,须在有效期内);
2.《公务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全省“回头看”)扫描件(PDF格式)各1份,以上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干部部门公章;
3.《2022年齐齐哈尔市教育局择优调入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本人应如实填写、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和县(市、区)委组织部(或有关市直单位组织人事干部部门)公章;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电子版照片(标注县区+姓名);
5.符合年龄放宽的报名者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1.市教育局统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方可参加竞争择优环节。资格审核结果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向报名者反馈。
2.资格审核将贯穿择优调入工作全过程,发现与调入条件情形不符的,将随时取消其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者在本单位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调入程序,不再作为调入人选。
六、竞争择优
竞争择优工作由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原则上计划调入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进行竞争择优。特殊情况,经市教育局申请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对竞争择优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竞争择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竞争择优的方式、时间和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重点测查报名者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关于教育重要论述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测评对教育工作及有关政策的认知和理解、文字综合能力等机关工作必备或调入职位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调入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范围。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主要测评报名者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以及与拟任职位的匹配度等。面试时间为15分钟,当场进行评分,去掉其中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调入。
竞争择优结束后,对笔试、面试成绩进行折算、汇总,确定总成绩。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总成绩对实际参加竞争择优的报名者进行排序评价,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者全部进入考察范围。
七、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考察对象根据竞争择优排序评价结果确定。考察人数与计划调入人数的比例不高于2:1。
(二)市教育局选派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三)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
(四)考察对象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本人自理。
(五)考察或体检不合格以及自愿放弃考察或体检者,取消调入资格。考察人选自愿放弃调入资格的,须在考察前或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八、确定拟调入人员及公示
市教育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经党组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调入人员,并在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入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党组(党委)。
九、纪律监督
(一)资格审核贯穿择优调入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中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均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或调入资格。其中存在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或材料、恶意报名扰乱工作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记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诚信档案,不得参加齐齐哈尔市各级组织部门或机关单位组织实施的遴选、选调或择优调入工作,并由有关单位向报名者所在单位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部门反馈。
(二)择优调入单位有关人员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违反既定程序或组织纪律等违纪违规问题,由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受理并核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452-6160003。
十、注意事项
(一)本次择优调入工作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择优调入工作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报名者在各环节工作中如发生身体不适或可能涉及疫情方面的特殊问题,应主动向市教育局进行事前申报并按要求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三)报名者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证件材料和信息详细、真实、准确,如有虚假,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报名者需随时关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保持通讯畅通。如因号码变动、停机、关机导致失联等个人原因错过择优调入任何环节的,后果自负。
(五)原则上报名者应按照调入职位明确的职务职级层次平级报考,调入后兑现相应职级待遇,须服从市教育局岗位分配。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2022年市教育局择优调入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pdf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