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启东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招聘编外劳务人员5人简章
启东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公开招聘编外劳务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启东市农业农村局下属单位启东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务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测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职位和职数
职位 |
招考人数 |
学历 |
专业 |
性别 |
动物检疫员 |
5 |
大专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能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农业农村工作,具有一定的人际交往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3、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查处等情形。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6、以下情形不得录用:
(1)尚未排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被辞退或开除的人员;
(4)涉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个人征信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报名方式与要求
1、报名时间与方式:2022年7月18日至7月26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启东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综合科(启东市紫薇中路578号二楼201)。咨询电话:83217911。
3、报名所需材料:须由本人前来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启东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公开招聘编外劳务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1)、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需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立即取消考试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如电话无人接听,后果自负。由招聘工作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报名资格,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五、考试程序及聘用办法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和面试。
1、笔试(40%)。笔试主要考查适应岗位需要的基础知识,不指定教材和大纲,闭卷形式,笔试总分100分。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60%)。重点考察应试者综合素质、礼仪形象、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若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4、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社会表现、征信记录等。若有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则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将拟招录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录用。公示期满后,没有不良反映或有异议经核查后不属实的予以试用,试用人员与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发放办法、社会保险待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拟聘人员与原单位订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录用后10天内,与原单位协商终止合同或解除聘用协议,逾期的作自愿放弃处理。工作未满一年自动离职或因违反劳动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人员不享受年终奖励。
六、组织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启东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实施,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四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3—68218062。
七、防疫注意事项
按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在考试(含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招录环节)当天进入考点(或相关招录活动场所)时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向工作人员出示实时“苏康码”“行程码”“新冠疫苗接种信息”“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启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3901233。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