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市集美区蔡林学校非在编校医招聘简章
厦门市集美区蔡林学校非在编校医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非在编校医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非在编校医1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职责:
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做好学校预防、医疗、保健工作:
1.坚持预防为主,对学生常见病、多发病进行预防和指导,开展健康教育,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2.做好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掌握全校学生健康状况,及时进行干预指导;
3.做好医务室门诊日常诊疗、对学生突发病及意外伤害做好初步处理及时转诊。
(三)岗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全日制医学类大专以上学历,持有“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内科或全科;
3、有学校医疗保健工作经验者优先;
4、热爱本职工作,身心健康,责任心强。
三、相关待遇
根据区非在编教师相关待遇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满额为止,若未招满则自动延长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于报名时间内填写《厦门市集美区蔡林学校招聘非在编教职工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xmclxxbgs@163.com,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电话号码”。
(二)联系人:叶老师,电话:15392038280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职业资格证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4.原已就业的受聘人员须于聘用前,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应妥善处理好五险一金转接事宜,若造成五险一金空挡的,学校概不负责。
5.未被聘用者,相关材料恕不退回,不另作通知。
厦门市集美区蔡林学校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