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招聘12名公告
恩施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公开招聘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持续推进“一窗通办”改革,恩施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政务局)拟公开招聘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临时工作人员1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用工性质、名额及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务局招聘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临时工作人员12名,采取聘用制,聘用人员由市政务局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爱岗敬业奉献精神。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沟通能力,热心服务群众。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侦查)的;
3.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的;
4.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
5.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并处于记录期的;
6.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无正当理由组织或参与过信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7.涉黑涉恶的,或者利用宗族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妨碍社会事务的;
8.有吸毒史的;
9.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考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7月15日市政务局在中国硒都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至7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报名时间截止7月19日下午17:00。
2.报名地点:市政务局(市民之家)725办公室,咨询电话:0718-8024960。
3.报名方式:应聘者持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恩施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个人承诺栏必须本人签字按手印)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登录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及打印,并确认打印的报告在有效期内),党校学历的需提供党校正式证明原件等进行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初次资格审查同报名一同进行。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测评
测评方式视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由市政务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40人以上,测评形式为笔试加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名单,并在硒都网公布。笔试成绩占测评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测评总成绩的60%。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40人(含40人),测评形式仅为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测评总成绩。测评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测评结束后,测评总成绩在中国硒都网上予以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在中国硒都网上公示;若测试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环节人员。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应当自得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复检应在一周内完成。复检医院为初检上级医院。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核主要采取听取居住地村、社区或所在单位意见、公检法等部门联审联查等方式进行。
因考生考核或体检不合格、未参加体检而出现岗位空缺,从参加岗位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六)聘用
市政务局依据应聘者测评成绩、体检等情况,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中国硒都网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政务局组织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安排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人员需服从统一调剂,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报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签订聘用合同,有关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后可续签;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且无经济补偿。首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能胜任工作,则予以正式聘用;不能胜任工作,则予以取消聘用。
(三)应聘者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次招聘咨询电话: 0718-8024960。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9:00-12:00、13:30-17:00拨打。
(六)未尽事宜由市政务局负责解释。
恩施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2年7月15日
附件:恩施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公开招聘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