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市雁山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招聘人员公告
桂林市雁山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城市管理工作需要,桂林市雁山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财务内勤人员
1.大专以上学历,会计、财务类专业,有相关财务经验者优先,男女不限,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有较强的责任心,有敬业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65cm(含),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含);
4.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
二、招聘岗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的。
三、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请将《雁山区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求职登记表》发送到ysqrlj@163.com。个人简历、身份证、免冠彩照、学历证和相关荣誉证书等材料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报名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四、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遵循适岗原则,择优聘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聘用的程序进行。应聘者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7日至2022年7月24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面试:经过资格审查和职位匹配性筛选,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可进入面试。面试前会电话告知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聘用:应聘人员经考核后,由雁山区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
工资待遇2756元/月计发,之后按相关规定适当调整。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或不遵守劳动纪律的,不予正式聘用。
咨询电话:0773-3553019
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