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大数据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3人公告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07-18 17:10:18

鄂尔多斯市大数据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解决我中心在大数据、信息化项目建设及法律服务等领域高层次人才短缺的问题,根据《鄂尔多斯市委 市人民政府印发〈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鄂党发〔2021〕22号)以及《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16号)文件精神,鄂尔多斯市大数据中心2022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3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鄂尔多斯市大数据中心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3名,详见《鄂尔多斯市大数据中心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目录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引进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2.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学历学位条件:

(1)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含2022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并提供学历认证结果;

5.年龄条件: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1986年7月1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1981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6.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和离开我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曾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人才鄂尔多斯”“鄂尔多斯市大数据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2年7月26日9:00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日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点击“鄂尔多斯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大厅”飘窗中“个人登录”,注册登录后点击“人才引进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以下材料: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党员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其它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等。数码彩照上传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以下,宽度400像素,高度600像素。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后提交。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4日17:30。市大数据中心根据引进资格条件和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凡是因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报送材料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的后果自负。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查地点和时间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查和资格复审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每个报考岗位均采取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形式进行。

1.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不划定范围,重点测试应聘人员需具备的专业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引进人数1:3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范围,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ordos.gov.cn/)、“人才鄂尔多斯”“鄂尔多斯市大数据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资格复审

通过专业能力测试,进入复审的考生,按照通知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博士、硕士的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

(5)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3.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按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主要考查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形象举止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应聘人员考查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若同一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范围内考查总成绩并列,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考试总成绩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ordos.gov.cn/)、“人才鄂尔多斯”“鄂尔多斯市大数据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均由市大数据中心具体实施,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序和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体检在我市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它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经市大数据中心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参考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引进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查阅本人档案,并对其社会关系进行政治审查,综合形成考察结果,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重点考察以下内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被判处刑罚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

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市大数据中心将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应在20个工作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引进资格,经市大数据中心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递补。

因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考察中途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每个岗位体检、考察环节只递补1次。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查总成绩以及体检、考察情况,经市大数据中心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提请中心党组会议审定后,确定拟聘人选,并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才鄂尔多斯”“鄂尔多斯市大数据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公示结束后,市大数据中心将引进申请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引进手续。

在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聘用手续办理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引进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本次引进的人才最低服务期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新聘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

引进人才办理人事手续,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符合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且只享受一次。

五、其它事宜

(一)本次引进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大数据中心纪检监察组对人才引进工作全程参与监督。

(三)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全过程,在引进工作任何阶段及聘用后发现引进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四)疫情防控期间,考生请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凭“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并进行体温测量。考生要注意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严格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凡违反鄂尔多斯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在本次集中人才引进结束后,各级各类大数据相关专业领域人才可通过市大数据中心人才工作邮箱(ordosdata@qq.com)投递简历,收入大数据人才储备库。

(六)未尽事宜由鄂尔多斯市大数据中心、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七)咨询和监督电话

鄂尔多斯市大数据中心办公室:0477-8586962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7-858763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大数据中心纪检监察组:0477-8571368、8581889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附件

1. 《鄂尔多斯市大数据中心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目录表》

2. 诚信承诺书

鄂尔多斯市大数据中心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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