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员13人公告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是由李嘉诚先生捐建、我国著名精神医学家伍正谊教授主持创办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于一体的三级精神卫生机构,属广东省省属事业单位。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实行“建筑园林化、管理开放化、生活家庭化和治疗综合化”的高度人文关怀管理模式,目前开放床位数426张,临床科室包括普通精神科、老年科、儿少科、睡眠科、康复科、心身科、情感障碍科、早期干预科等,配套心理咨询中心、睡眠医学中心、儿童青少年成长中心、疲劳医学中心等,拥有汕大医学院-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学医学院生物精神病学联合实验室、广东省精神科医生培训中心,具有精神医学本科-硕士-博士培养的学位培养体系。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是汕头大学医学院五所附属医院之一。汕头大学医学院在各级领导和李嘉诚先生的亲切关怀和鼎力支持下,汕头大学医学院凭借得天独厚的优势,以及先进的管理与理念,迅速发展成为国内医学院校的后起之秀。本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条件。
7.年龄应为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高级职称放宽至45周岁,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广东省和我中心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和汕头市的有关人才引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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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22年8月3日至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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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连同本人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邮箱地址:rsk@stumhc.cn。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学历+姓名+毕业院校”。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gd.gov.cn)、汕头大学医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med.stu.edu.cn)或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stumhc.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
2.报考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2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落实回避规定。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要求执行。
(四)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招聘资格。在报名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资格初审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应聘人员,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
2.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拟进入面试对象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面试对象须携带证件原件来核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通过邮件另行通知。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邮件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汕头大学医学院网站和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如果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与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汕头大学医学院网站和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医院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十、其他事项
1.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公告报名截止时间。
2.报名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的24:00。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我院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4-82904574
监督投诉电话:0754-82902229
附件1: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