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宜宾屏山县县城学校选聘县内在编在职教师公告

来源:屏山县人民政府 2022-07-19 09:53:51

屏山县县城学校2022年公开选聘县内在编在职教师公告

 

根据屏山县教育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屏山县县城学校公开选聘县内在编在职教师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聘学校及名额

宜宾市三中屏山县岷江实验中学校:28名。

屏山县谢家坝小学校:19名。

宜宾市中山街小学屏山学校:6名

屏山县岷江幼儿园A区:10名。

各选聘岗位详见《屏山县县城学校2022年公开选聘县内在编在职教师岗位表》。

二、选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范围对象

1.面向县内选聘在编在职教师。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处分期间和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教师不得报考。

(2)服务期内的教师、县城学校的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3.县内单设中学、乡镇中心校副校级及以上干部人员报名须经县教育体育局同意方可报名。

4.服务期、学科任教年限、年龄(按周岁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8月31日(2016届特岗教师可报考)。特岗转正的教师特岗服务任教经历计算任教年限。

(二)选聘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师德良好,身体健康。

1.宜宾市三中屏山县岷江实验中学校

(1)须具有选聘学科专业对口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见岗位表。

(3)须从事与选聘学科相一致的教学工作至少4年。

(4)具有与选聘学科一致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语文学科需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2.宜宾市中山街小学屏山学校、屏山县谢家坝小学校

(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见岗位表。

(3)须从事与选聘学科相一致的教学工作至少4年。

(4)具有与岗位表要求一致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3.屏山县岷江幼儿园A区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3)须从事幼儿教学工作至少4年。

(4)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0日,9:00-12:00,14:30-17:00。

2.报名地点:各选聘学校(宜宾市三中屏山县岷江实验中学校报名地点在屏山县金江初级中学校)。

3.报名需交验材料:凡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报名时按以下顺序装订好资料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职称资格证→年度考核表(确认备案表)→证明自己符合选聘条件的相关荣誉证书、证件(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证明自己从事选聘岗位教学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可自选1至2种材料,如每学年的年度考核表、教学成绩、获奖证书或文件等)(下同),按《屏山县县城学校2022年公开选聘县内在编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屏山县县城学校2022年公开选聘县内在编在职教师业绩考核评分表》(附件3)材料顺序依次放置。所有证件和证书报名时均须交验原件,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鲜章。由学校出具的材料须签注经办人姓名、时间、盖公章,多页材料须盖骑缝章。报名时交一寸半身免冠近期彩色同底证件照片2张,经报名工作人员资格初审合格签字确认后予以登记报名。凭提供材料审查资格,报名时间截止不再补收材料。

4.报名要求: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5.资格审查:由县教育体育局和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6.开考比例:开考比例2:1,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数为准。

(二)选聘考核

1.考核时间:2022年7月23日。

2.考核地点:屏山县金江初级中学校(待定,以面试通知单通知地点为准)。

3.考核内容和形式

(1)考核采取试讲和业绩考核的方式进行。

(2)试讲教材范围及业绩考核的具体内容见公告附件。

备课准备时间15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各学科面试课题于面试当天在纪检监察监督下,在公布的教材中随机抽取。

4.确定选聘人选

(1)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试讲成绩分×80%+业绩考核成绩分×20%。

试讲成绩按百分制计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迟到、弃考考生考核成绩计零分。

(2)确定拟选聘人员

根据选聘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选聘人员。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以试讲成绩,不去掉最高和最低分的试讲总成绩,试讲最高分、次高分分数及个数,按从高到低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聘人员。

折合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公示

1.对考核合格的拟选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在公示期内,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选聘。取消选聘资格或办理聘用手续前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手续办理

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根据选聘学校岗位竞聘方案,参加岗位竞聘。

四、选聘要求

(一)纪律要求。选聘工作由县人社局指导,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县教育体育局牵头组织实施。监督举报电话:0831-5721610。

参加面试的各类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离岗位,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在面试工作中无论是考官、工作人员或考生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川人发〔2003〕56号)等规定进行处理。

(二)防疫要求。

1.按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进入考点前,须使用手机主动出示本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的防疫健康码和行程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本人防疫健康码、行程码显示为绿码者,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入考场。考生应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并按规定佩戴口罩,面试期间,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温馨提示:如非绿码或体温≥37.3℃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请密切关注自身手机健康码状态及体温情况)。2.提交《近7天流动情况和健康情况承诺书》,7天内有疫情发生所在县(市、区)旅居史和处于居家、集中观察期间的人员应主动报告,不参与本次考试。

3.考试当天进场时,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本人健康码非绿码或出现现场测量体温异常、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如是考生,不得进入考点,不再参加当日考试,视同主动放弃考试资格;考务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并予以替换。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或其他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情况,不再参加当日考试,视同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并签字确认。

五、本公告由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5722272。

附件:岗位表、报名登记表、业绩考核评分表、健康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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