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北沧州市妇幼保健院专业技术人才招聘42人公告
沧州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公告
沧州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78年,是一所集保健、临床、教学、科研、预防、康复、急救为一体的三级妇幼保健院,担负着全市妇女、儿童的医疗保健及妇幼公共卫生管理职能,是全市妇幼保健业务指导中心。40多年来,沧州妇幼人初心不改、砥砺前行,始终秉承“开放办院、科技兴院、管理强院”的理念,建立起以“孕产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公共医疗部”四大部为支撑的保障妇女儿童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发展模式,成为学科齐全、技术领先的区域性领军妇幼保健院。
沧州市妇幼保健院持续推进科技兴院战略,学科建设、医疗技术实现重大突破。儿童群体保健科、功能科是沧州市医学重点学科,产科、新生儿科、生殖科是沧州市医学重点发展学科,我们还是国家级爱婴医院、全国分娩镇痛试点医院、全国促进自然分娩示范医院、全国基层妇幼保健示范中医馆、河北省产前诊断分中心、河北省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协同单位(儿科)、沧州市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救治中心、沧州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水中分娩、产前诊断、妇科微创、试管婴儿、儿童康复、妇儿保健及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等技术,在市内处于领先地位。
近年来,先后成为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协作医院、天津中心妇产科医院协作医院,先后获得沧州市文明单位、河北省园林式单位、河北省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实践基地、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等荣誉。
根据保健院发展需要,为加快推进专科建设,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
一、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能胜任本岗位工作,服从安排。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
3、专业理论扎实、业务能力较强,有良好的学习和科研意识。
4、符合医院毕业生接收的基本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要求毕业后必须有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不良记录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需求
具体岗位需求详见《沧州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才招聘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1、个人投递简历:统一实行网络投递简历方式,网络投递简历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30日。
(1)扫描二维码(附件2)根据提示项目填写个人信息,请务必根据实际情况详实填写,为保证联系通畅,请详细核实个人登记信息,确保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网络投递后无需电话确认,有特殊说明的可在备注中添加。
(2)请将个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原件扫描汇总成一个PDF文档,并重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在填写完信息后发送到电子邮箱:czsfybjyrsk@163.com。
2、资格审查、考核。
(1)保健院人事科于考核前对所有投递简历者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者通知其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2)现场报名材料:○1个人简历;○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请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职称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报名地点:沧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科楼九楼人事科。
(3)组织考核:招聘第三方公司将于考核前7天电话或短信通知,考核时间初步定于2022年8月,具体事宜将在医院官网、公众号公布。如遇疫情影响,将调整考核时间和考核方式,请关注医院官网、公众号公告。
(4)应聘者需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材料、证件等真实、准确,并自觉遵守事业单位招聘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应聘人员的义务,对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资格。
(5)有关考核期间疫情防控的要求具体另行通知,请各位应聘者及时关注。
3、确定拟录用人选
对考核合格人员将进行公示,体检合格后录取。
四、其他情况说明
1、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工作安排后续通知,请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手机短信及沧州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公众号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资格审查贯穿应聘程序全过程,应聘者对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及考核作弊者,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五、联系方式
电话:0317-3778005
地址:沧州市浮阳北大道92号(公交29路、10路、489路、459路市妇幼保健院站下车)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