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内江市市中区委办公室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内江人事考试网 2022-07-19 17:26:13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办公室关于2022年面向四川省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办公室面向全省公开考调事业管理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

二、考调岗位、名额及专业要求

序号

单位

名称

主管

单位

单位

性质

岗位类别

考调名额

专业要求

1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办信息中心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办公室

事业单位

综合岗位(九级管理岗位、九级职员及以下)

2

本科学历:1.中国共产党党史2.思想政治教育3.汉语言文学4.汉语言5.新闻6.新闻学

研究生学历:1.思想政治教育2.汉语言文学3.新闻学4.新闻与传播

三、考调范围及条件

(一)考调范围

面向四川省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考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截止时间为本次报名首日);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5.具有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语言文字写作能力、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统筹谋划能力;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7.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定明确了最低服务期的人员,工作须达到规定期限;

8.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好;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过刑事、党纪政务(纪)处分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或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9日至7月25日。

2.报名方式:本次考调采取网上投递报名资料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考生将报名所需资料电子档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3371909546@qq.com,格式为“市中区委办公开考调+姓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电话通知考试相关事宜。

3.报名所需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两寸彩照二张;《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公务员(参公)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需所在单位注明复印件情况属实并加盖单位鲜章);征信报告原件;工作能力、主要工作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

网上投递报名资料为扫描件电子档,资格审查为纸质档。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26日,地点: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办公室人事政工股。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复印件送至现场报名处进行审核。

(三)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开考比例为考调名额与参考人数应达到1:3比例,若未达到1:3比例则取消考调名额。根据笔试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调名额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因考生放弃产生的面试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缺额,区委办根据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

根据被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我办岗位需求综合评定,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并征求原单位意见。

(五)体检。根据被考察人选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际,确定被考察人选符合工作岗位需求后,按1:1比例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区委办按规定统一组织进行,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试用人员。

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选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本次考调相关规定的,取消考调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在已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考察和体检,并合格)。区委办可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的实际情况减少或者取消考调计划。

(七)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

(八)调入。试用期满,根据试用期表现,研究确定拟调人员,经公示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调人员调入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如报名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无法联系,取消考调资格。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彻考调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

(二)本次公开考调工作由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办公室负责解释。接受中共内江市市中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全程欢迎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 0832-2047076

咨询电话: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办公室人事政工股 0832-2044695

附件:报名表.doc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办公室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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