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东平镇人民政府2022年招聘临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天等县东平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勤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开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司勤人员(驾驶员)1人。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应聘基本条件:
1.持有B1及以上驾驶证且驾龄3年以上或者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且驾龄5年以上。
2.高中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符合驾驶员体检标准;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安全行车,按时完成出车任务。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9日至7月24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东平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3580003。(注:报名者不需缴纳报名费)
(二)报名提交材料。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驾驶证》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由镇政府负责报名者的资格审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告知报名者资格审查结果。
(四)面试。面试由东平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面试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费用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东平镇人民政府门口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七)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由东平镇人民政府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待遇报酬
(一)工资待遇。每月2280元(含五险个人负责部分)。
(二)差旅费。按天等县财政局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社会保险待遇:每月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补贴。
东平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