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黄山黟县城区小学及幼儿园选聘教师7人公告
2022年黟县城区小学及幼儿园选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完善教师激励机制,根据我县“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方案及城区小学及幼儿园办学需求,经研究,决定从全县乡村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聘7名教师到城区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坚持“公开报名、统一竞聘、注重实绩、平等竞争、择优选聘”原则。
二、选聘岗位及范围
选聘学科岗位和人数:
1.碧山小学(4名):小学语文教师2名(岗位代码2201)、数学教师2名(岗位代码2202)。
2.城区幼儿园(3名,岗位代码2203):示范幼儿园1名、碧阳幼儿园1名、红旗幼儿园1名。
选聘范围:在全县非城区学校相应学段的在编在岗教师中选聘。
三、选聘条件
参与选聘的教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男女教师均为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近三年有所报学科任教经历;
3.报考小学岗位须2018年12月31日前在我县入编,幼儿岗位放宽到2019年12月31日前在我县入编。须有在我县山区学校(含原泗溪小学)任教满3年或山区教学点任教满2年的实际教学经历,教学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
4 自入编我县教师队伍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 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需要。
6. 遵纪守法,职业道德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选聘:
1.近三年受过党纪、政纪等处分、处理的人员;
2.近三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3.其他不适合参与选调情形的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点及时间:参加选聘教师持相关证件在本人编制所在学校报名,各学校汇总上报教育局人事股审核。
人事股受理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559-5526107(黟县教育局人事股)。
2.报名材料:报名者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获奖、表彰证书及教育教学业务考核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文件类可用复印件由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盖章确认)需于26-27日上班时间由编制学校汇总提交人事股审核;近期免冠红底一寸照片3张;经编制所在学校审核的报名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
3.报名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达不到1.5:1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选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二)资格审查及廉洁审核
对报名参加选聘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查,按照选聘条件,审验各类证件材料。同时对参选人员进行廉政审核(廉洁审核表见附件4)。
(三)组织选聘
本次选聘重点考察参选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小学岗位采取“笔试(满分100分)+教育教学业绩考核(满分10分)”方式进行;幼儿园岗位采取“笔试(满分80分)+基本功能力测试(满分20)+教育教学业绩(满分10分)”方式进行。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分学科命题,卷面满分均为100分(其中幼儿园岗位计算笔试成绩时按卷面得分的80%计算),笔试时长均为120分钟。
幼儿园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如教育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等,约占20%)和保教知识与能力(如学前教育原理、生活指导、环境创设、游戏活动的指导、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等,约占80%)。
小学岗位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约占80%)和教育教学理论(约占2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主要为所报考岗位小学相应学科的教材知识,教育教学理论考试内容主要为教育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2022年新修订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相应学科课程标准、教材分析与处理、教学设计与评价等。
选聘设定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含幼儿园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2年7月29日上午10:00-12:00凭身份证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笔试时间及地点:2022年7月31日上午9:00--11:00,黟县中学。
2.幼儿园岗位基本功能力测试满分20分,包括:命题简笔儿童画,要求掌握基本的简笔画技能;弹唱:指定曲目,要求有一定的识谱能力,掌握弹奏的基本方法会做到即兴边弹奏边唱儿童歌曲,考场备有钢琴,如使用其他乐器需自备。基本功能力测试安排在7月31日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按照先绘画再弹唱的顺序逐项进行。竞聘人员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总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3. 教育教学业务考核
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业务考核评分办法(见附件1、2)。由公开选聘考核组审核评定个人教育教学业务考核得分。
4.竞聘成绩确定
小学岗位个人竞聘成绩=笔试成绩得分+教育教学业务考核成绩得分。
幼儿教师岗位个人竞聘成绩=笔试卷面得分*80%+基本功能力测试得分+教育教学业务考核成绩得分。
各岗位根据选聘计划,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在统计过程中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分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考核分中教学成绩(幼儿园按辅导学生竞赛成绩)、年度考核成绩、山区学校任教时间长短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公示无异议后,经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审核确定。幼儿园岗位按照个人竞聘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岗。
选聘成功后,如城区相应学校(幼儿园)有空余编制,则办理入编手续并按照调入学校职称岗位设置情况,由调入学校重新聘任,如城区相应学校(幼儿园)无相应职称岗位则予低聘(须提交个人承诺书自愿放弃原单位聘任的职称岗位等级,见附件6)。如城区相应学校(幼儿园)没有空余编制,待有空余编制后再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1.报考教师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本次参选资格,五年内不得再参加此类选聘,并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视情节轻重由所在单位给予本人及参与者相应的纪律处分。
2.参加选聘的教师必须严格遵守笔试等各项纪律,服从工作安排,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幼儿园职位包括技能测试)的,视为主动放弃,对拒不服从笔试组织安排的,将取消选聘资格。
3.选聘工作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社会十分关注,相关学校要严格对本校参加选聘教师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为切实做好公开选聘工作,坚决防止疫情传播和蔓延,保护参聘教师及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笔试及能力测试工作安全平稳进行,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特对参聘教师提出以下要求:
1. 参聘教师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在治疗或隔离期间不得参加笔试。
2.笔试前参聘教师尽量不要离开黄山市,尽量避免与疫情高风险地区来黄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员密集场所。若笔试前7天内离开本市,返回后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完成疫情防控风险排查。
3. 参聘教师须在笔试前,通过“皖事通”APP,完成实名申领核验“安康码”和“行程卡”事项,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参聘教师在笔试前须签署“健康承诺书”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笔试当天,在考点入口规定通道接受身份核验、提交“健康承诺书”、“扫码+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考点。笔试当天,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需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笔试的条件后,再决定是否准许参加笔试。
5. 参聘教师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不配合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等情形的,应由所在学校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八、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教育局纪工办负责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59-5527223 咨询电话:0559-5526107、5527577
九、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黟县教育局 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0日
附件1:
城区小学公开选聘教师教育教学业绩考核评分表
姓名:编制所在学校:报考岗位代码:总分:10分
1.教学成绩(任教班级学科成绩处于全县同年级前四分之一区间计1分,前四分之一至二分之一区间计0.5分,三年可累计,此项最高3分)(注:区间计算均去除小数取整) |
|||||||||||||||||
学年 |
2019-2020 |
2020-2021 |
2021-2022 |
小计(三年累计) |
|||||||||||||
档次 |
|||||||||||||||||
得分 |
|||||||||||||||||
2.近三年优质(秀)课等教学业务评比获奖(非现场赛含一师一优课、课件、微课、教学设计等评比获奖减半,同一作品多人参与的按参与人数均摊)。不同次比赛可累计,同次比赛不同等级获奖只取最高分,县级三等奖及以下不计分。此项最多计1分。 |
|||||||||||||||||
级别 |
省级及以上(0.5分) |
市级(0.3分) |
县级(0.1分) |
小计 |
|||||||||||||
得分 |
|||||||||||||||||
3.近三年教育教学论文获奖或发表(发表为正规刊号教育专业报刊或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多人发表的第一作者按等级计满分,第二作者计分减半),已结题省、市教科研课题负责人省级计1分、市级计0.5分,课题组成员不计分。不同类(次)获奖(含课题结题、论文发表)可累计,同次比赛不同等级获奖只取最高分,县级三等奖及以下不计分。此项最多计1分。 |
|||||||||||||||||
论文级别 |
省级及以上(0.5分) |
市级(0.3分) |
县级(0.1分) |
小计 |
|||||||||||||
得分 |
|||||||||||||||||
课题级别 |
省级及以上(1分) |
市级(0.5分) |
|||||||||||||||
得分 |
|||||||||||||||||
4. 受表彰:党委政府、教育部门组织的个人综合表彰(如最美教师、师德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先进班集体等)(不累计积分,只记最高等级,此项最多计2分) |
|||||||||||||||||
级别 |
省委省政府及以上(2分) |
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1.5分) |
县委县政府、市教育局(1分) |
县教育局(0.5分) |
小计 |
||||||||||||
得分 |
|||||||||||||||||
5.年度考核1.5分:近3年(2019至2021)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每次计0.5分 |
优秀年度: |
计分: |
|||||||||||||||
6.服务乡村教育1.5分:在黟县山区学校(含泗溪)实际任教(含支教)满三年后,每年加0.3分,加满1.5分为止 |
山区实际任教年数(尾数进一): |
计分: |
|||||||||||||||
合计 |
附件2: 城区幼儿园公开选聘教师教育教学业绩考核评分表
姓名:编制所在学校:报考岗位代码:总分:10分
1.辅导幼儿竞赛成绩:辅导幼儿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含教研部门)组织的幼儿竞赛获奖(幼儿在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教育刊物发表的作品按同级二等奖计分),多人辅导,求平均值计分,保留两位小数。竞赛中设团队奖的不计分。县三等奖及以下不计分。此项可累计但最高计2分。 |
||||||||||||||||||
级别 |
省级及以上等级一二三等奖依次计2、1.5、1分 |
市级一二三等奖依次计1.5分、1分、0.5分 |
县级一二三等奖依次计1分、0.6分、0.3 |
小计 |
||||||||||||||
档次 |
||||||||||||||||||
得分 |
||||||||||||||||||
2.近三年优质(秀)课等教学业务评比获奖(非现场赛评比获奖减半)。不同次比赛可累计,同次比赛不同等级获奖只取最高分,县奖三等奖及以下不计分。此项最多计1.5分。 |
||||||||||||||||||
级别 |
省级及以上(1分) |
市级(0.5分) |
县级(0.3分) |
小计 |
||||||||||||||
得分 |
||||||||||||||||||
3.教育教学论文获奖或发表(正规刊号教育专业报刊或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多人发表的第一作者按等级计满分,第二作者计分减半),已结题省、市教科研课题负责人省级计1分、市级计0.5分,课题组成员不计分。不同类(次)获奖(含课题结题、论文发表)可累计,同次比赛不同等级获奖只取最高分,县奖三等奖及以下不计分。此项最多计1.5分。 |
||||||||||||||||||
论文级别 |
省级及以上(1分) |
市级(0.5分) |
县级(0.2分) |
小计 |
||||||||||||||
得分 |
||||||||||||||||||
课题级别 |
省级及以上(1分) |
市级(0.5分) |
||||||||||||||||
得分 |
||||||||||||||||||
4.受表彰:党委政府、教育部门组织的个人综合表彰(如最美教师、师德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先进班集体等)(不累计积分,只记最高等级,此项最多计2分) |
||||||||||||||||||
级别 |
省委省政府及以上(2分) |
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1.5分) |
县委县政府、市教育局(1分) |
县教育局(0.5分) |
小计 |
|||||||||||||
得分 |
||||||||||||||||||
5.年度考核1.5分:近3年(2019至2021)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每次计0.5分 |
优秀年度: |
计分: |
||||||||||||||||
6.服务乡村教育1.5分:在黟县山区学校(含泗溪)实际任教(含支教)满三年后,每年加0.3分,加满1.5分为止 |
山区实际任教年数(尾数进一): |
计分: |
||||||||||||||||
合计 |
业绩考核评分说明:
1.第一类考核中提供近三个学年(2019-2020、2020—2021、2021—2022学年)学年末教学成绩指数及位次(幼儿园提供辅导幼儿获奖情况),学年末教学成绩指数位次处于全县前二分之一的得分。
小学如为复式班则提供申报学科的成绩,取最高学科成绩;近三学年中因学校教学工作需要任教多学科的,提供所报学科三学年的成绩;近三学年中,如因工作需要,某学年未曾任教所报学科的,则取所任教的全县统一检测学科(指语文或数学或英语)成绩计算;如因2021-2022学年度任教一、二年级语文或数学,或遇法定产假,或组织安排等因素,导致近三学年成绩不完整的可往前顺移,直至推满三学年。
幼儿园按近三年辅导幼儿获奖情况计分,如或遇法定产假,或组织安排等因素,导致近三年任教未满三年的,则往前顺移,直至推满任教三学年,按推移的三学年辅导幼儿获奖情况计分。
2.第2、3类考核中的材料提供时限为2019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24日,以提供材料的落款日期为准。
3.第4、6类考核不受年度限制;第5类考核以2019、2020、2021三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准。
4.获奖提供的获奖证书须与所报选聘学科一致(论文、现场优质课除外,教育教学论文含德育和陶研论文),且是由教育行政部门(含教研部门)组织的。
5.个人表彰须是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授予的表彰。
6.山区任教经历由山区任教学校提供证明,人事股复核。
7.其它未尽事宜由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3:2022年黟县城区小学(幼儿园)选调教师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拟报学校学科 |
||||
参加工作时间 |
原始 学历 |
最高学历 |
报考岗位代码 |
||||
专业技术职务 |
具备何种 教师资格 |
||||||
学历 |
全日制 |
毕业院校 |
|||||
在 职 |
毕业院校 |
||||||
工作 简历 |
|||||||
单位意 见 |
(盖章) |
||||||
县教 育 局 |
(盖章) |
附件4:2022 年度黟县城区小学(幼儿园)选聘教师 |
||||
送审 |
送审学校 |
|||
审核 |
||||
审核 |
||||
审 核 内 容 |
个人自我鉴定 |
学校审核意见 |
教育局审核意见 |
|
有无违反学籍管理规定情况 |
子(女): |
审核人: |
教育股负责人: |
|
有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
审核人: |
人事股负责人: |
||
1.是否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
审核人: |
监察室负责人: |
||
局纪委 |
公章:年月日 |
|||
县委教育工委意见 |
||||
备注 |
附件5:健康承诺书
本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安徽省黄山市新冠疫情防控各项管理规定,本着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考点负责的原则,承担疫情防控社会责任,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我和共同生活的家人或家属,近7天内没有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
二、我和共同生活的家人或亲属,没有患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不是无症状感染者,也不是上述两类人员的密切接触者。
三、我和共同生活的家人或家属,近7天内没有接触过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和国外入境人员。
四、本人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保证遵守考点以及卫生健康部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五、本人承诺如有瞒报、谎报,造成新冠肺炎疫情在考点传播的,一经查实,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承诺人签字:
2022年 月 日
附件6:个人承诺书
本人自愿报名参加2022年黟县城区小学及幼儿园教师选聘。在此郑重承诺:严格遵照选聘公告要求,严守选聘纪律,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服从选聘工作安排,如调入选聘学校后,学校没有相应的职称岗位本人愿意低聘,一切责任自己承担。
承诺人(签名并盖手印):
年 月 日
附件1:城区小学公开选聘教师教育教学业绩考核评分表.docx
附件2:城区幼儿园公开选聘教师教育教学业绩考核评分表.docx
附件3:2022年黟县城区小学(幼儿园)选调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4:2022年度黟县城区小学(幼儿园)选聘教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