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
来源: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政府
2022-07-21 14:48:34
关于2022年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2022年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现将2022年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陆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dzlc.gov.cn/n31312550/n31312650/n31329020/index.html),进入“2022年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入口”自行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
二、确定面试人员
经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35分(含)。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各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线下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为2022年7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资格复审地点: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市陵城区陵州西路4452号四楼8405室)。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办理时须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应聘人员放弃参加面试,应于7月20日10:00前向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3)。
应聘人员应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4)及《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打印)。
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切实做好资格复审工作。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回避情况。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因受疫情影响,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留学人员不能如期取得有关证书资料的,经个人向报名单位申请,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认证材料可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在所需证书、认证材料取得前暂缓聘用。
四、面试人员递补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由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之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密切关注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递补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25日下午15:00.
五、面试
面试由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一)面试缴费。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参加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面试缴费时间:2022年7月27日9:00-2022年8月1日16:00,逾期不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通知书打印时间:2022年8月3日9:00-2022年8月7日7:40。
(二)面试形式。综合类岗位通用能力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2022年8月7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方式、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应认真阅读《面试人员须知》(详见面试通知书),按时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六、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认真学习《2022年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疫情防控告知书》(见附件5),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面试前7天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6)。面试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面试通知书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规定的核酸检测证明进入面试考点。
(二)进入面试考点前,考生须听从面试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三)考生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面试。须接受隔离观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
(四)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预防中暑。
凡违反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534-8327886
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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