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财贸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博士)引进公告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22年度高层次人才(博士)引进公告
一、学校简介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省教育厅确立的安徽省首批16所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A档),是国家级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全国供销合作社示范性高职院校、安徽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与安徽财经大学和安徽工业大学开展专升本联合培养试点工作。学校现有翡翠、蜀山、和平三个校区,翡翠主校区坐落在合肥市大学城。
学校现设6个教学院部,开设管、工、经、文、艺、农六大门类42个专业,在籍学生2.2万余人。现有教职工554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超过50%,“双师型”教师超过70%,教授34人,含二级教授1名,博士生导师1名,享受国务院及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名,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2名,有国家级教学创新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19个,省级教学名师19人,省级专业带头人15人,省级教坛新秀25人。
近年来,学校参与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主持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63项,其中特等奖2项、一等奖17项,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和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屡获喜人成绩,位居全省高职院校第一梯队。2021年专升本报考录取率达80%,就业率达到95%以上。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全面考察、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善于团结协作,责任心强。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无违法违纪及不良记录。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81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人才类别
1.领军人才
符合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高校发展专项经费(培优创新工程)实施细则》(皖财教〔2020〕1600号)文件认定的一类、二类和三类人才标准条件的国家级、省级人才。具体根据人才类别认定情况“一人一议”。
2.拔尖人才
获批省级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等称号,学术影响较大,业绩成果丰硕,工作能力突出,能够在学校学科专业建设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具有正高级职称,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
3.博士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分为A、B、C三类博士:
A类博士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主持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等二类以上科研项目;②获得二类一等(前8名)、二等(前5名)科研奖励1项以上;③主持一类成果推广1项以上或获得一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
B类博士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已正式出站的博士后;②主持省自然(社会)科学基金等三类(不含厅级重点项目、企业委托项目)以上科研项目;③获得二类一等以上科研奖励,或二等(前5名)、三等(第1名)科研奖励1项以上;④主持二类成果推广1项以上或获得二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
C类博士:不满足A、B类博士条件的双证齐全的博士。
六、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至2022年8月27日,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邮箱:acmrsc@126.com。
3.报名提交材料: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安徽财贸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博士)》,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和聘书、中共党员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须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电子文件须以“专业+姓名”命名。
4.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报考人员报送的电子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资格复审
1.网上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以及专业成果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其中: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学院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三)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方式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专业测试包括试讲和学术评价。试讲主要为教学能力测试,试讲题目自选,时间为10分钟;学术评价采用PPT学术汇报和问辩的方式进行,时间各为10分钟。试讲和学术评价均采取百分制,专业测试顺序于专业测试当天抽签确定。
2.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专业测试通知书(均为原件)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专业测试成绩
(1)专业测试试讲和学术评价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最终成绩按照试讲成绩占50%,学术评价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最终成绩=试讲成绩×0.5+学术评价成绩×0.5。
(2)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3)专业测试最终成绩及排名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4)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学术评价成绩、试讲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4.考官组组成
专业测试考核工作成立考官组,由7名同行专家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等。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五)进行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学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安徽省供销社网站和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备案手续,并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和高层次人才协议书。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人才待遇
(一)应聘人员被录用后,除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学院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外,还享受《安徽财贸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安家补贴、高层次人才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优厚待遇。
(二)符合安徽省、合肥市引进人才条件的,由学校协助申报,按照“待遇从优”原则,除享受学校优惠政策外,可同时享受安徽省、合肥市政府提供的相关待遇。
(三)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A类博士,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后达到一类人才水平的,比照一类高层次人才类型兑现待遇;B类博士,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后达到二类人才水平的,比照二类高层次人才类型兑现待遇;其他引进人才比照三类高层次人才类型兑现待遇。
(四)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博士人才,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其学术能力达到副教授水平,能胜任和履行副教授职责的,享受副教授(专技七级)待遇,年限五年。
(五)引进人才正式入职后五年内的业绩成果,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达到更高人才类别的,可享受上一层级人才待遇,同时服务期增加三年。
(六)引进人才符合安徽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条件的,职称评审实行绿色通道。
(七)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协助安排其配偶工作。
八、工作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供销社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财贸职业学院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委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51-62666828(省纪委监委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0551-63865802(学校纪委)
九、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51-63865811、0551-63860960(组织人事处)
学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翡翠路900号
本公告未规定的事项,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