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扬州市江都区事业单位资格复审通知
来源: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
2022-07-22 14:49:26
关于2022年3月扬州市江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2年3月扬州市江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7月22日-23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8︰00)。
地点: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配置科(浦江路85号513室)。
二、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所有考生须提供招聘公告、岗位及报考指南等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相一致的1寸彩照1张。
1、2022年毕业且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现场签署考生未就业承诺书;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报考职位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2022年毕业生”岗位的2020、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当年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并现场签署考生未就业承诺书。
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
2、在职人员、2022年毕业的定向生和委培生、外省生源的师范类2022年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前述同意报考材料提供确有困难的,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国(境)外2022年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4、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
5、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区组织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等有关事项将在江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认真落实防疫要求,在到达资格复审地点时主动配合扫“扬城扫码通”、查验行程卡,提供本人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扬城扫码通”无异常,“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为绿卡、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并能够提供本人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方可进场参加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特别提醒:【1】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资格复审的,应提前写好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受托人除带好考生所有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外,还需提供本人“苏康码”绿码、行程卡绿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体温监测;【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身份证、学生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
咨询电话:0514-80804280
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组织部
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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