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樟树市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179人公告
樟树市2022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聘编外教师、保育员、保健医护人员公告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樟树市教体局委托樟树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工作人员。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人数
2022年秋季樟树市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179人、保育员94人、保健医护人员10人,共283人。具体学校及岗位表见《樟树市2022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
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安心幼儿教育工作。
(2)具有适应幼教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江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规定要求。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公职的;(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处于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所规定影响期内的;(6)已享受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招聘待遇且仍在岗的教师、保育员、保健医护人员;(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2.岗位条件
(1)幼儿园教师: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取得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保育员:城区(清江、锦绣、滨江新城)幼儿园需高中及以上学历,其他乡镇(街道)幼儿园需初中及以上学历。
(3)保健医护人员: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取得护理资格证。
3.年龄要求
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26日-7月28日17:30(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址:樟树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盐城大道干部小区125号门面)
4.联系人:徐琦峰 电话:0795-7366876 19170628665
5.资格审查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填报《樟树市2022年秋季公办幼儿园应聘报名表》(附件2);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②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打印的含二维码有效期内学历认证,中专及中师毕业证可在“江西教育网”进行查询、认定或由其本人提供出档案部门出具并认定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④所报岗位所需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2008年以来的教师资格证在“中国教师资格网” 进行查询、认定;2007年及之前的教师资格证认定须由其本人提供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证明);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内容、时间及地点
1.教师面试内容:
面试形式为讲故事及才艺展示。
(1)讲故事:抽取一个故事脱稿讲述。
(2)自选才艺(钢琴展示除外),器材自带。
(3)面试时间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
2.保健医护人员面试内容:
幼儿园保健医学相关知识,时长不超过6分钟。
3.保育员面试内容:
幼儿日常生活基本常识,时长不超过6分钟。
4.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者,先以第一学历高者优先,再以年龄小者优先。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樟树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聘用
在体检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聘用计划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张榜公布,如有入闱者中途退出,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从应聘者中依次递补。同时,应聘者应服从调剂。
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不上编制,实行用人单位聘用制。
2.幼儿园教师和保健医护人员工资每人45000元/年(含“五险一金”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保育员每人2600元/月(含“五险一金”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
3.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其他
1.应聘人员应确保通讯方式畅通,随时关注本次招聘工作发布的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产生的任何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当地及樟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可能对招聘考试程序作出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公告的发布。
3.考生参加面试需持在赣48小时核酸结果进入考场(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时间以面试入场时间计算;填写并提交完整《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3)。
樟树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8日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