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宁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宁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为确保各科室工作有序、正常开展,经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请相关部门同意,决定采取经费由单位自理,不纳入编制管理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职位2个,共8名,具体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宁远县2022年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临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职位的工作职责。
5、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2年7月1日至2004年7月1日期间出生),各职位年龄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6、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7、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截止报名时已参加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考试尚在考察期间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8、被本单位辞退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08月01日—2022年08月0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宁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及开考比例: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的个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职位要求的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考取执业资格但未发放执业证人员提供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④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填写《2022年宁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诚信承诺书》(附件3)。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请报考人员报名前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相关报名表格,如实填写并准备好相应报名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6)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单位研究后,商县人社局认定。
(4)开考比例:每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到1:3比例且是紧缺岗位的,视情况降低开考比例,经宁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专题报告,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县人社局批准后方能开考。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专业知识,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拟定于2022年8月10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2年8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领取地点宁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事科。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合格分数线:降低比例开考的以及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须达到同一科目参考人员的平均分或60分。
2、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采用专业知识问答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
(2)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
(3)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合格分数线: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3、成绩合成与排名
(1)按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合成综合成绩;
(2)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一场,以加试成绩进行排名。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笔试成绩公示与查询:在考试后第三日(遇节假日延顺)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在公布成绩日第二日至第三日由本人书面申请复查,逾期不再受理。
(四)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计划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
3、应聘护理岗位的应聘者同时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对青霉素过敏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4、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组织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考察重点是考察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招聘工作各阶段结果均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及考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组织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体检后,因考察、公示等环节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七)聘用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报宁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如违反医院管理规定和经试用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试用合格人员签定三年聘用合同。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省市县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应于报名前申领本人湖南居民健康码(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绿码、现场体温测量正常、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考生,方可进入宁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报名点参加报名。
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绿码、考前48小时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前7天内从外省(直辖市)入湘返湘的,须提供首场考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允许本人参加现场报名或考试:
1、不能提供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
2、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
3、仍在隔离治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的;
4、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不能排除传染病风险的;
5、报名或考试前10日内有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旅居史的;
6、报名或考试前7日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街道、镇),或有本土病例报告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街道、镇)旅居史的;
7.报名或考试前7日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8.报名或考试前7日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9.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且尚在居家健康监测期内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脱离岗位后,未完成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的。
六、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选择宁远县政府网官方网站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非官方或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
(四)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聘用后放弃的人员,记入单位聘用考试诚信库,5年内不得报考宁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聘咨询电话:0746—7223675
纪检监察电话:13973494627
附件:
1、2022年宁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临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2、2022年宁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2022年宁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doc
宁远县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