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百色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 2022-07-26 18:55:18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技术人员公告(7月25日更新)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桂环人字〔2020〕42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公管理,是财政全额预算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技术人员3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简介

岗位要求专业

(学科)类别

1

生态环境监测岗位

2人

主要从事地表水、大气、土壤、声环境等现场采样监测、实验室分析等相关工作

化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工与制药技术类、纺织轻工类专业

2

文秘岗位

1人

主要从事上传下达、来访接待、会务安排、材料编写等相关工作

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专业

注:专业(学科)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热爱生态环境保护事业。

2.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含)以下(1986年7月7日至2004年7月7日期间出生),硕士、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放宽到40周岁(含)以下(1981年7月7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相应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须在2022年7月7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2.现役军人。

3.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职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受广西本土疫情原因影响,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百色人才网(https://bs.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官网(http://sthjt.gxzf.gov.cn/)继续发布,发布时间延长至2022年8月10日。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操作测试(生态环境监测岗位)或笔试(文秘岗位)、面试、档案审核、公示、体检、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开展。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8月10日18:00(以邮箱收到的投档时间为准,双休日不接受报名咨询)。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因疫情原因,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本单位邮箱(bssjczbgs@163.com)。报名材料按以下排序:报名表(见附件1)、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身份证(或个人有效证件)、学历证、学位证(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起止日期时间以邮箱收件日期时间为准。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但考生在报考过程中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名咨询电话:0776-2826572。

(二)资格初审

1.报名截止后,由本单位负责资格审查,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

2.报名材料须使用原件扫描成JPG或PDF格式或提交电子原件格式(如电子职称证书)。签名须字迹清晰、可辨识,无本人签名的报名表和承诺书、有伪造篡改痕迹的电子文件、手机拍照形式或像素模糊无法辨识的材料,均不予接收。

3.资格审查结果于8月12日前反馈给报名人员。

(三)资格复审

1.时间:2022年8月15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生态环境监测中心303办公室(百色市右江区中山二路金怡巷27号)

3.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身份证件和报名材料对应原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个人健康情况表(附件3)、考前48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不按时报到、不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或提供材料不完整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四)操作考试及笔试

1.科目和内容:生态环境监测岗位开展操作考试,主要考核内容为综合滴定法,分值100分;文秘岗位开展笔试(申论),分值100分。

2.操作考试及笔试时间:2022年8月16日

3.操作考试及笔试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百色市右江区中山二路金怡巷27号)。

4.考试流程:

(1)考生必须在考试当天早上07:20前到达考点,07:30开始抽签,07:50前进入候考室候考,08:10开始考试。

(2)操作考试:统一题目、统一结构化客观评分标准,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每人15分钟考试时间,设1名考场主考官、若干名考官,1名观察员,考官现场评分。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3)笔试(申论):统一题目,统一评分标准,按抽签序号入座指定位置,考试时间2个小时。设2名监考员、1名观察员,交卷后封装考生个人信息,由5位评分员分别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剩余3个分值的平均分作为笔试分值。

(五)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名人员的操作考试或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有报名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2.面试时间:2022年8月16日(与笔试同天),具体时间视当天考试进度另行通知。

请面试人员持个人身份证件参加面试。不按时报到和未携带个人身份证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3.面试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百色市右江区中山二路金怡巷27号)。

4.面试流程:实行结构化面试,统一题目,统一评分标准,主要面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变能力等方面。考试按抽签顺序进入面试考场,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考生根据考官提出的问题逐一作答,每人20分钟时间,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设5名面试官,其中1名为主面试官,设1名观察员。面试总分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剩余3个分值的平均分作为面试分值。

面试成绩于所有考生面试考试结束后2个小时内公布。

(六)体检及档案审核

1.确定体检人选及档案审核人员: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名人员的综合成绩(操作考试或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档案审核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

出现体检、档案审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从同一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档案审核:查阅个人人事档案,核查个人基本情况是否属实、是否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

3.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统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公示及录用审批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要求备案审批。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已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

六、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

(一)考试当天,考生须符合右江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街道(镇)旅居史、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街道(镇)旅居史,且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如有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等情形的,一经发现,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试答题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应全程佩戴口罩。

七、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1.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参照上一年度相同岗位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执行。

2. 聘用期工资。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执行,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

(二)社会保险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社会保险有关规定缴交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年度缴纳基数按照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由单位按月从个人工资中代扣。

(三)住房公积金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从开始聘用起,按时为聘用人员缴交住房公积金, 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高于12%。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单位按月从个人工资中代扣。

(四)其他待遇

聘用人员聘期内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工时制度、年休假、探亲假、婚假和产假(或护理假),女职工保护、因公负伤、独生子女统筹费等各项其他福利待遇,享受学习、培训和继续教育待遇。聘用人员辞职、合同解除后,原享受待遇自行取消。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诚信报考承诺书

附件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个人健康情况表

附件1-3.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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