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经开区管委会招聘公告

来源: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2-07-27 17:34:19

西安经开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公告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于1993年,2000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开发区,2002年获批国家级出口加工区,2017年获批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经开功能区,2020年获批西安关中综合保税区。全区总规划面积272平方公里,横跨未央、高陵、临潼3个行政区,由中心区、高铁新城、泾渭新城、渭北新城四大区域板块和关中综保区、经开自贸区两大功能园区组成,常住人口约55万人。先后获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新材料高技术产业基地、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区等12块国家级授牌。

为满足西安经开区发展需求,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岗位聘用制员工160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聘用制员工岗位分为A、B两类。其中A类为急需紧缺特殊人才岗位,共招聘2类5个岗位50人;B类为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岗位,共招聘4类11个岗位110人。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至2004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学位、专业、工作经验、资格证书等条件。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4.毕业院校须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所属高校(《教育部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所属高校名单》)或2022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大学。其中,国(境)外研究生学制不满2年的,本科毕业院校须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的高校;

5.应聘A类岗位须取得第4条规定的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及硕士学位,且同时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同等学历。须同时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其中具有相关国家注册类执业证书资质的,可不受第4条规定的毕业院校限制;

6.应聘B类岗位须取得第4条规定的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学位,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同等学历。具有相关国家注册类执业证书资质的,可不受第4条规定的毕业院校限制;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2年西安经开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8.在资格复审前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的;

9.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人员如有以上情形,一经发现,取消报名(录用)资格。

(四)工作经验要求说明

1.工作经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1日,须足年计算(工作经验累计满12个月份的,视为满1年)。

2.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验。工作经验有中断的,工作经验年限须扣除中断工龄时长,按实际工作时间累加计算。

3.工作经验年限的证明材料具体为相应的劳动合同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须有社保部门公章)。此外,还须提供相应工作经历和岗位经验的证明材料,如就业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及线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及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2年7月27日上午9:00,在西安经开区管委会网站(http://xetdz.xa.gov.cn/)和社会专业求职招聘网站上发布。

(二)网上报名及线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9:00至8月10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8月1日9:00至8月11日18:00。

2.报名网址:https://xajkgwh.hersingdat.com

3.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线上定制系统报名及资格初审方式,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简历邮递、面呈等其他方式。

(2)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根据报名系统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相应材料,并提交报名。

(3)提交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进入线上资格初审等待队列。在报名期间,资格初审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初审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报考信息。

4.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须正确上传资格初审所需资料,具体如下: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2)身份证(有效期内)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

(3)所有学历证、学位证原件电子版(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国内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扫描件;

(5)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包括劳动合同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须有社保部门公章,下载示例参见附件2);以及相应工作经历和岗位经验的证明材料,如就业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

5.所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达到1:3的比例,该岗位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予以取消,已报名取消招考岗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仅有一次机会)。若A类岗位报名人数较少导致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核销的,可根据报名情况适当核增相同B类岗位招聘计划。

6.注意事项:

(1)资格初审上传资料与填报的报名信息须保持一致,若其中一项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要求,视为线上资格初审不通过;

(2)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须按照要求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应材料,所填写的报名资料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建议应聘人员在PC(电脑)端进行报名,对于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上进行报名的,务必仔细确认报名信息提交情况。因应聘人员报名提交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晰或错误遗漏,造成报名无效、资格初审及后续资格复审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具体形式以通知为准;

2.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人数不超过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

(四)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所需携带材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

(2)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1张;

(3)身份证(有效期内)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4)所有学历证、学位证证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5)报考岗位应具备的工作年限及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须有社保部门公章)复印件;以及相应工作经历和岗位经验的证明材料,如就业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6)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注:提交材料必须与《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一致。(3)至(6)项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不予退还。

3.因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形式以通知为准;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70分(含)以上人员方可参与排名;

3.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面试结束后,将对合格分数线70分(含)以上人员根据综合成绩,按照不高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机构出具体检报告。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因妊娠原因无法完成体检的应聘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应聘人员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规定,暂缓其体检时间到生产完毕并休足产假后具备完成体检所需身体条件时进行,再作出体检结论。相关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5.考察具体形式及方法另行通知,注重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等。

(七)递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对于因体检、考察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形成的岗位空缺,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经面试、体检、考察后确无符合录用条件人选的岗位,可以空缺。

(八)公示及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西安经开区管委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确定录用并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A类岗位人员与西安经开区管委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试用期3个月),B类岗位人员与西安经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试用期6个月)。

三、相关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劳动关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能及时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出现递补情形时联系本人。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自行负责。

(四)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将结合具体岗位特点,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进行审核。其中,《教育部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所属高校名单》和《2022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大学名单》参见附件3、附件4。

(五)疫情防控要求。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笔试、面试等工作,必要时将综合考虑防疫措施对有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西安经开区管委会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和配合。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西安经开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所有。

欢迎各位有志之士施展才华,参与西安经开区开发建设!

咨询电话:029-68596088 转85781、8573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7:00

附件1.《2022年西安经开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下载示例(以陕西省为例).pdf

附件3.《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pdf

附件4.《2022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大学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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