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驻镇乡村规划师招聘2人公告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驻镇乡村规划师招聘公告
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助推“美丽庭院、美丽村屯、美丽田园”三美乡镇建设,现计划招录2名派遣制驻镇乡村规划师。
一、岗位性质
派遣制驻镇乡村规划师
二、岗位数量及职责
本次计划招聘派遣制驻镇乡村规划师2名。岗位数量及条件见《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驻镇乡村规划师招聘计划信息表》(附件1)。
三、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热爱农村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严谨,勤奋敬业,团结合作,敢于担当,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87年7月27日之后);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过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9.本人或近亲属参加或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录的人员。
四、工资福利
乡村规划师工作形式为全职,实行年薪制,每人每年10万元,按月发放,按相关规定缴纳保险及公积金,且不纳入年薪中。录用后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录用,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五、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驻镇乡村规划师招聘公告》发布在于洪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syyh.gov.cn)及辽宁智森人才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驻镇乡村规划师招聘报名登记表》及相关附件。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报名人数低于招聘人数的,可以适当延长报名时间。线上报名成功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
(二)线上报名
1.线上报名时间:2022年7月28日上午9时至2022年8月2日上午9时。
2.线上报名链接(链接开放时间同报名时间):
https://www.wjx.top/vm/e4t8Foh.aspx
3.报名查询链接(链接开放时间同报名时间):
https://www.wjx.cn/resultquery.aspx?activity=175019708
4.线上报名时,查询到报名信息,说明您的报名已经成功。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岗位。
5.联系电话:
(1)报考专业咨询:024-31013903;
(2)报名技术咨询:024-24869991。
咨询时间: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2日
(法定工作日期间的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三)现场资格审查
线上报名成功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8月3日9:00—11:30;13:00-16:00。
2022年8月4日9:00—11:30;13:00-16:00。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12A层1311室。
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如下:
(1)填写完整的《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驻镇乡村规划师招聘报名登记表》原件(请应聘人员以电子形式填写后用A4纸打印并亲笔签名)(见附件2);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6)诚信承诺书原件(见附件3);
(7)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原件(见附件4);
(8)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无底色要求)。
以上所需材料准备不全者或非本人参加资格审查的,不予接受现场资料审验。
(四)考试考核
根据报名情况及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具体方式另行通知,请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密切关注于洪区人民政府官网。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
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政审与录用公示
体检通过的人员需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无失信记录证明(可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截图打印:http//zxgk.court.gov.cn/)及个人征信证明(本人到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即可打印)。政审通过的,在于洪区人民政府官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因政审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后,由派遣公司负责将聘用人员分别派驻到于洪区马三家街道、于洪区平罗街道。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防疫要求
1.应聘人员应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做好自我防护。应聘人员应提前申领 “辽事通健康码”和“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2.对“辽事通健康码”和“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核酸检测报告及诊断证明等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复审资格,并记入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考试考核、体检、政审)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于洪区人民政府官网的公告信息,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考核、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三)本次考试全程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如因疫情原因推迟,另行通知。
(四)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
(五)本公告由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负责解释。
九、附件
附件1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派遣制乡村规划人员招聘计划信息表-2022.07.27.xls
附件2-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派遣制乡村规划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2022.07.27.doc
附件3-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派遣制乡村规划人员招聘诚信承诺书-2022.07.27.docx
附件4-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派遣制乡村规划人员招聘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2022.07.27.docx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