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警务助理人员25人简章

来源: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2-07-30 09:53:49

2022年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助理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东营市东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受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警务助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8月5日至2004年8月5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应聘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5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盲,无嗅觉迟钝,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一线执勤岗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其他岗位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五)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同意,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同意应聘证明信(式样)见附件2。

(六)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在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因学校教学安排、疫情影响等客观原因无法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的考生,可适当延期。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时间可延至2022年12月31日)。

三、不能应聘的情形

(一)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应聘;

(二)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人员;

(六)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8月5日9:00--9日17:30。

查询时间:2022年8月5日11:00--10日17:30。

应聘人员登录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dyedz.gov.cn),在“招聘专栏”模块中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连同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身份证、毕业证(2022年应届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等材料的扫描件一并上传。海外留学人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按指定网站报名系统提示要求, 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2年8月9日17:30报名截止后,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及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给予其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的处理。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8月5日11:00--10日17:3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8月5日11:00--11日17:3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缴费成功后,打印《2022年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助理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警务助理人员诚信承诺书》。

报名、缴费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达不到2:1的选聘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核减、调剂、取消招聘计划,并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进行公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3。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考核评价内容和方法

考核评价分为简历筛选、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简历筛选

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进行简历筛选。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工作简历等情况结合岗位需求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量化赋分,满分为100分。根据得分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8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为保证选聘人员基本素质,简历筛选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简历筛选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简历筛选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应聘人员放弃选聘资格的,可在同岗位其他达到简历筛选合格分数线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二)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能力,不指定教材、不指定范围。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满分为100分。为保证选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联合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笔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3的面试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并面向社会公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试结果量化赋分,满分为100分。为保证选聘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得分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能测评

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工作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体能测评未达标的,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考察政审

(一)确定参加体检、考察政审人选

经体能测评达标的,根据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政审人选。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三)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政审资格或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达到面试合格线并通过体能测试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若因达到面试合格线并通过体能测试的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或无法递补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剂岗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发放《警务助理人员聘用通知书》,凭《警务助理人员聘用通知书》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指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若因放弃聘用资格或在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组织递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警务助理人员不具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也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实发工资不低于3500元/月,另缴纳“五险一金”。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正式聘用后正常工作期间平均月实发工资不低于4400元,另缴纳“五险一金”,并根据相应管理办法晋升薪资待遇。本次所有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均为3年,签订合同时应予以明确并按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只通过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简历筛选、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

0546-8185588(东凯人力资源服务公司)

0546-7175818(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附件1.2022年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助理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2.同意应聘证明信(式样).docx

附件3.资格审查所需提供证明材料.doc

东营市东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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