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土默特左旗教育系统招聘幼儿园教师172人简章
来源: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
2022-07-30 10:28:45
土默特左旗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简章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内蒙古自治区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内机编办发〔2020〕100号)、《土默特左旗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实施方案》,现将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为土默特左旗教育系统公开招聘172名合同制幼儿园教师,招聘录用管理参照事业单位在编教师相关要求,待遇实行同工同酬。岗位设置请阅读《土默特左旗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7.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
8.须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9.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29日(不含)至2004年7月29日(含)期间出生;
10.报考人员选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报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本次招聘工作按一定比例专项招聘在自治区服务期满(最低服务年限2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对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服现役须满2年),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同等优惠政策,可以报考“项目人员”岗位。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2022年7月29日(含)前已退役的士兵。
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报考者须为2022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2022年7月29日(含)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22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凡是到2022年7月29日(含),曾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或曾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列入编制)人员的“项目人员(含大学生退役士兵)”,不能再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四)2022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和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网址:http://www.bfrsks.com/
2.报名时间
2022年8月3日09:00— 8月 9日18: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18: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24:00。
3.报名流程
①点击“网上考务一网上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②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简章》,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下载《简章》中的附件3(《土默特左旗教育系统2022 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并上传,格式:PDF。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考生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考试及上岗资格。
③考生点击“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报名步骤缴纳报名费,即视为完成报名。此次考试收取报名费120元/人。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
④系统内填报的《考生信息登记表》,仅用于资格初审使用,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⑤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⑥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须对照报考岗位需具备的条件,填写需要说明的问题。
⑦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
⑧相关证书:详细填写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及专业;普通话证书取得时间及等级。
⑨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列编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合同制、未列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需要说明的问题:须填写是否符合该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信息填写存在不全、不规范等问题的,不予审查通过。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按照报考条件对照报考人员所填报的《考生信息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2.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3.通过审核并缴费的考生,根据通知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另行通知,届时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通知公告;
4.笔试开考比例(报考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剂到普通岗位使用。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幼儿教育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两科,每科满分为150分;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报考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时未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成绩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加权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四)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幼儿教育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成绩)÷3+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六)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请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二)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1.《土默特左旗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
2.《土默特左旗教育系统2022 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考生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一式两份);
3.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同意报考和不处于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的材料(附件4);其他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仍在存续期内的,应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附件5)。
9.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属于“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日期)、考核合格的证明;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四)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六、面试
(一)面试考试时间与考试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二)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或工作技能。
(三)面试采取讲课和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才艺展示所需教具考生须自行准备,音响由考场提供)。面试试卷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组成,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按规定语言进行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四)报考人员独立备课时间60分钟。面试时间20分钟,其中讲课时间15分钟,才艺展示时间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讲课成绩80分,才艺展示成绩20分。
(五)面试合格分数线及降低比例进行面试的岗位
1.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计算考试总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岗位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为该岗位报考人员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评委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成绩;特殊情况造成无法计算平均成绩的,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需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报考人员未达到该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计算考试总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
(一)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2位小数)。
(二)考试工作结束后,加权计算参加面试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除外)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四)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公示。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医院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体检环节需要对报考人员的有关心理素质进行测评。
(二)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对于因个人原因放弃招聘资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纪检监察给予监督。
(四)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审核无误后备案。
(五)报考人员接到体检结论后,应在7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提交材料的,报考人员需书面向旗教育局提出申请,同意后提交材料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10日。未经旗教育局同意且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或经同意延时提交材料后仍无法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一)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二)公示期间,对于反映报考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纪检组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用工形式与薪酬待遇
(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监督指导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专项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三)本次所招聘幼儿园教师为公办幼儿园编制控制数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享受同工同酬,同等待遇。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履职回避,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四)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二、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报名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四)系统生成笔试准考证前,因个人原因不参加笔试可申请退费,退费时间为来电登记后15个工作日,退费方式原路返还。
(五)简章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0471—5186945;0471—8161861
监督举报电话:0471—815615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5186944
土默特左旗教育局
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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