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温州市科学技术局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08-01 17:24:45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是隶属于温州市科技局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新材料、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数字经济、工业设计、环境工程等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及相关领域的技术开发、成果转化、检验检测、司法鉴定、人才培养、工业经济研究和创新创业投融资等服务工作。

为加快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建成高水平高能级研发机构,助推我市科创高地建设,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国公开选聘2名专业人才,并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需求为1个岗位,共2人。

岗位名称、选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2022年度人才选聘计划表》(附件1)

二、选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具有选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或技能、身体条件。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国内高校硕士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的硕士研究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六)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人员,不列入选聘范围。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wzhrss.gov.cn)、温州人才网(https://www.wzrc.net)、温州市科学技术局(http://wzkj.wenzhou.gov.cn)和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官网(https://www.wzgky.com)发布。

(二)报名。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人员填写《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选聘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同时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打包发送至联系邮箱18908959@qq.com(邮件主题:“选聘岗位+姓名”),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未按要求投递报名材料则报名无效。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2.材料投递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0日17:00。

3.毕业院校、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描述一致。

4.岗位学历层次要求为硕士及以上的,除硕士外,博士研究生可以申报。

(三)资格初审及反馈。

研究院及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9月2日16:00前完成所有资格初审工作,初审结果通过邮件或短信反馈给应聘人员,请确保邮箱和手机号填报无误。

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计算时间均统一至

2022年7月31日。

(四)面谈。

研究院将组织初审通过者进入面谈,根据面谈情况,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入围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一般为3:1。不足上述比例的,由研究院商市人力社保局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

面谈分两种形式,初审通过者可与研究院协商选择面谈形式。

(1)现场面谈。初审通过者根据与研究院沟通的情况,约定时间来温进行现场面谈。

(2)远程面谈。初审通过者无法参加现场面谈的,可与研究院沟通,以远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面谈。

(五)现场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应聘者须提供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程度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考核测评小组设评委7名,考核成绩取7名评委的平均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核总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谈成绩择优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

(七)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

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温州市科技局(http://wzkj.wenzhou.gov.cn)和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官网(https://www.wzgky.com)公布。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自负。如属在职人员,须在体检之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本次选聘录用的书面意见。

(八)考察。

研究院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wzhrss.gov.cn)、温州市科学技术局(http://wzkj.wenzhou.gov.cn)和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官网(https://www.wzgky.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聘用制,聘用管理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执行,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选聘岗位无合适人选的,可以空缺。

(十一)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不合格的,研究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相关岗位均根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由研究院商市人力社保局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符合要求。

(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研究院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关证件文书为准。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五)本次选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市属和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温人社发[17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人力资源部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选聘过程中有关事项。

(六)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0577-88536208。

(七)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本次选聘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联系电话:0577-88962063。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1日

附件1: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2022年度人才选聘计划表.doc

附件2: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选聘专业人才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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