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委统战部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4人公告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08-03 11:28:56

鄂尔多斯市委统战部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鄂党发〔2021〕22号)和《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16号)文件精神,鄂尔多斯市委统战部所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4名高层次人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鄂尔多斯市委统战部所属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4名。具体信息和要求详见《鄂尔多斯市委统战部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目录》(附件1)。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技能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学位;

4.年龄条件: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含)(即1992年8月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2周岁(含)(即1980年8月3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和离开我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4)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2年8月10日9:00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22日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点击“鄂尔多斯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大厅”飘窗中“个人登录”,注册登录后点击“人才引进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身份证、学历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人事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其他岗位要求相关证件和经本人亲笔签署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等报名材料扫描件。数码彩照上传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以下,宽度400像素,高度600像素。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提交。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8月24日17:30。鄂尔多斯市委统战部根据系统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信息不实或经审查不具备引进条件的人员,取消引进资格。凡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核未通过者后果自负。

对于无人报考的岗位,经市委统战部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申请,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取消招聘岗位,并将取消岗位原引才计划调剂到其它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查地点和时间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查与资格复审

1.考查

拟引进博士研究生的岗位采取业绩评估的方式进行考查,其他岗位采取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查。

业绩评估由行业专家组成业绩评估专家组,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业绩评估材料,对报考人员教育经历、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获奖情况以及岗位契合度等方面内容进行综合评估,并给出具体得分及专家评审意见,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业绩评估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业绩评估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取第1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第1名成绩出现并列的采取面试形式进行加试。

专业能力测试不划定范围,重点测试应聘人员需具备的专业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业绩评估及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在鄂尔多斯市委统战部官网、“鄂尔多斯统一战线”微信公众号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鄂尔多斯市委统战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市委统战部在业绩评估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通过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鄂尔多斯市委统战部干部科(市党政大楼A座510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鄂尔多斯市委统战部官网、“鄂尔多斯统一战线”微信公众号公布,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后续环节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市委统战部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主要考查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形象举止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应聘人员考查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若同一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范围内考查总成绩并列,依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确定进入后续环节人选)。考查总成绩在鄂尔多斯党建网、鄂尔多斯市委统战部官网公布。

(三)考察与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序和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由市委统战部具体实施,体检医院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由市委统战部具体实施,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引进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市委统战部将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引进资格,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递补。

因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考察中途放弃出现名额空缺的,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1次。

(四)公示和聘用

综合考查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领导小组提出拟引进人选名单,经市委统战部部务会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鄂尔多斯党建网、鄂尔多斯市委统战部官网、“鄂尔多斯统一战线”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公示结束后,市委统战部将引进申请报市委组织部办理引进手续。

在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聘用手续办理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引进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

引进人才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符合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且只享受一次。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人才引进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对人才引进工作全程监督。

(三)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全过程,在引进工作任何阶段及聘用后发现引进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四)疫情防控期间,考生请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凭“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并进行体温测量。考生要注意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严格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凡违反鄂尔多斯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六)在本次人才引进结束后,相关领域人才可通过鄂尔多斯市委统战部工作邮箱(tzbgbk8588665@163.com)投递简历,收入人才储备库。

(七)未尽事宜由鄂尔多斯市委统战部、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解释。

(八)咨询和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鄂尔多斯市委统战部干部科0477-8588665

监督举报电话: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0477-8394670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附件:

1.鄂尔多斯市委统战部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目录

2.诚信承诺书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统战部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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