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和县城区部分幼儿园园长、小学副校长竞聘公告

来源:和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2022-08-03 15:50:46

和县城区部分幼儿园园长、小学副校长公开竞聘的公告

 

为深化新时代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中小学(幼儿园)领导班子结构,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发展。根据《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组发〔2017〕3号)、《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中小学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和教字〔2020〕7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我县范围内公开竞聘城区部分幼儿园园长、小学副校长,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竞聘职位

马鞍山幼师附属幼儿园园长1名、历阳镇第三小学副校长2名。

二、公开竞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二)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三)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四)民主集中制;

(五)依法依规办事。

三、公开竞聘范围

竞聘马鞍山幼师附属幼儿园园长职位的面向全县有任职满3年幼儿园正副园长经历的在编人员。

竞聘历阳镇第三小学副校长职位的面向全县有任职满3年中小学正副校长经历的在编人员。

四、公开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

2.中级以上职称,具备小学(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1977年9月1日之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与本次竞聘:

1.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上级通报批评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且被行政拘留的;

3.正在处于立案审查期的;

4.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下的;

5.其他不符合任用条件的。

五、公开竞聘程序

公开竞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竞职演讲、确定人选、公示、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竞聘人员于8月4日-5日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任职文件,《和县城区部分幼儿园园长、小学副校长公开竞聘报名资格审查表》。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公开竞聘条件人选。

(三)竞职演讲

根据岗位特点结合个人见解开展竞职演讲,演讲不超过10分钟。评委结合教育实际适时提问,竞聘人员答辩。竞职演讲时间8月8日上午8:30,地点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四)确定人选、公示

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确定评委,根据竞职演讲得分情况确定初步人选,局党委会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任职人选并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确定为任职对象。按规定与任职学校(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人社局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专业技术岗位按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政办〔2021〕15号)执行。

六、工作纪律

(一)严格标准、规范操作,要在实、准上下功夫。要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和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

(二)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程序不规范,按规定追究责任。遴选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对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认真进行核实。

(三)高度重视,正确对待。各相关学校及个人要高度重视,认真执行本方案规定。

(四)选聘过程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实行为,取消资格。

和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

2022年8月1日

附件:和县城区部分幼儿园园长、小学副校长公开竞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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