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阳江市两级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司法辅助人员36人公告
阳江市两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阳江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阳江市政府同意,阳江市两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考对象为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其中,国内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报考者须于本次招聘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及广东省事业单位2021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等招聘公告规定的服务期未满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8.曾被开除公职的。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2年8月17日上午9∶00至8月19日下午17∶30。考生登录“阳江市政府网”(http://www.yangjiang.gov.cn/yjrsj/gkmlpt/index),点击“阳江市两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纪委监委审查调查保障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报名。
(二)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附件,准确把握有关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以上报名网址,在报名系统填写好相关资料,填写资料必须真实、全面、准确。
2.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内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红、蓝、白底色均可,20KB以上100KB以下)。
考生不得上传虚假照片或不规范照片(如生活照、半身照、翻拍证件照、手机自拍照等)。若考生不按规定上传照片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3.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后,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步审核。
本次招聘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名,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部分条件进行审核。通过系统初审的报考人员是否完全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还需在后续的程序中进行审核。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招聘岗位的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并自行确认。若报考人员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要求不符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于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原件。
2.考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
3.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系统中《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考生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4.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2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有时间限制的岗位条件(如岗位年龄、工作经验年限等)计算时间截止于2022年8月17日。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人员在笔试考试前3天登陆考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2022年9月3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技能测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同岗位组考生分数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入围速录技能测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速录技能测试分为看打、听打两项,时长各10分钟。合格线为看打、听打均要求达到正确字数50字/分钟以上,有一项正确字数50字/分钟以下(不含50字/分钟),视为速录不合格。
速录测试时间、地点请留意阳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最新公告。
(三)面试资格审核
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同岗位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不参加技能测试或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资格审核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核。审核时间、地点在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http://www.yangjiang.gov.cn/yjrsj/gkmlpt/index),不再另行电话、短信通知。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根据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同岗位组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请考生留意阳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最新公告。
(五)考试成绩
1.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划定。
2.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和考察
在总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分别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报考人员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状况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可决定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市人社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注意事项
(一)笔试、笔试成绩、面试资格审核、技能测试、面试、公示等情况在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yangjiang.gov.cn/yjrsj/gkmlpt/index)、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http://www.gdyjfy.gov.cn)官方网站发布,不再另行电话、短信通知。
(二)笔试前3天考生自行登录以上网站打印准考证。咨询电话:0662-3166700。
(三)笔试、技能测试、面试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场。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五)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662-336123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监督、投诉电话:0662-3166700。
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