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抚州市南丰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选调10人公告
2022年南丰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南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干部队伍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拟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为顺利开展好此次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原则
本次公开选调南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岗位见附件1)。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选调、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不含在岗教师和医务人员)。
2.夫妻双方一方为南丰县行政或事业单位(含条管部门)在编在岗人员,另一方为抚州市内工作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
对解决夫妻双方长期在乡镇工作、家庭压力较大的干部实际困难,本次选调中,凡是夫妻双方均在本县乡镇基层(含夫妻一方为乡镇学校、医院在编在岗人员)工作满5年(2017年9月及之前参加工作)的工作人员,可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5分的政策照顾。若夫妻双方同时报考,只给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加分,具体加分人选由夫妻双方在报名前商定。符合加分政策的,需在报名工作结束前提交申请,未提交申请的,不享受加分照顾政策。
(二)选调条件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调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选调单位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即: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违纪处分或未满影响期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5.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其他不符合选调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与调动等步骤进行。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资格条件。通过考试、考察、公示等环节之后,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人员,在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县选调考试。
(一)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
选调报名采取自愿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8月12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南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二楼。
3.报名与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彩照3张。
(2)报名登记表4份(附件2)。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工作经历证明(由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1份。
(6)近三年内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7)夫妻双方均在本县乡镇基层工作的,由所在单位分别开具工作证明。
按照公布的职位报名条件,现场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其选调资格。
咨询电话:0794-7167025。
(二)考试
1.笔试。笔试由县南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数3倍的,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2.面试。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及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3;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2。
面试由南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选调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不再递补,但不影响选调计划。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确定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选调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末位小数为0.5的按1计算。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主要是对拟选调人员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
(四)公示与调动
1.公示。根据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报县政府批复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五)考生防疫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南丰疾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和仲裁权归南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所有。
附件2:2022年南丰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