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市洛江区委宣传部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宣传部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洛江区委宣传部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洛江区委宣传部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和事业心强,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不限;
5.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
6.有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笔试人数超过10人则取笔试成绩排名前十者进入面试,笔试人数不超过10人则全部进行面试;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4日至2022年8月10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应聘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529112024@qq.com。邮件主题统一为“姓名+应聘”,相关材料包括:(1)《洛江区委宣传部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2)两寸标准彩色数码证件照电子版。
3.资格审查:经初步核验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在笔试当天,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及其他证明材料至现场进行材料审核。
四、招聘方式
笔试、面试与考核(个人的工作经历及表现)相结合。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薪资待遇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洛江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资待遇按洛江区劳务派遣人员相关待遇执行。聘用实行动态管理,两年一聘,根据表现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六、其它事项
(1)报名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遇到与招聘有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联系人:小陈,联系电话:0595-22633811;
(2)考核入围后,需体检合格,方能办理入职手续,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因自身原因放弃或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招聘单位可根据此次公开招聘的情况递补人员;
(4)报名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自负。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5)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宣传部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