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永州市道县招聘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68名公告

来源:道县人民政府 2022-08-05 11:00:46

道县2022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22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6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范围及方式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集中统一笔试,分类组织面试,并按程序审批聘用。

三、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聘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四、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应聘条件、笔试科目及面试形式

见附件1:《道县2022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五、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本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职正式职工(含已招考暂未入编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依照有关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10.2020年、2021年我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后放弃的人员。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1.报名所需资料

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证明、资格证、执业证、工作证明等资料,须上传报名资料的清晰图片至报名网站。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

2.提交报名信息的时间和网站

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2022年8月16日8:00至8月18日17:30,之后不再接受新的考生报名。(出生年月无法填写的,请对IE浏览器进行兼容性视图设置),报考人员登录网址链接(https://yzs-zk.bftrs.com/)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3.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5KB以上,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

4.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注意事项

①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公布在岗位表上。

②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记住自己的报名序列号,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

③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等信息(含标点符号、括号内容)必须一字不差地按照证明证件填写,否则按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处理。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④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合格的除外)。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结束,不接受新的考生报名;已经提交信息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者除外)。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

2022年8月16日至8月19日,招聘单位会同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初审不合格者,报考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

2.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务请关注本人的资格初审状态,及时上传缺漏的报名资料,同时请随时关注道县人社局网站相关考试动态公告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8月25日至8月26日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七、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8月27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开考比例: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降低开考比例外,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笔试成绩须达同科目(同试卷)的平均分或60分方可进入面试。

4.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科目为一科,笔试内容为所报职位相关知识和技能,侧重岗位需要和工作适用性,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60%的比例折算后计入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报名系统上公布,自行查询成绩(公示两个工作日),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成绩公示后次日,由本人书面申请复查,填写《道县2022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见附件3)上交县卫生健康局人事宣教股(310股室),逾期不再受理。申请复查的条件、范围和内容参照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

八、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县直医疗单位岗位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初审并对证件的真实性进行把关;报考县健康教育所和乡镇卫生院岗位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初审并对证件的真实性进行把关,县人社局负责复审。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复审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笔试中有缺考的考生不得列入复审对象。入围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要达到同科目(同试卷)参考人员(2人及以上,缺考的不计算)有效平均分或60分方可列入复审对象;岗位报考人员都达不到有效平均分或60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资格复审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执业证和相关证明等原件。资格复审部门对照岗位条件和报考人员填写的网上报名信息,查验证件、证明。不能在资格复审时限内提供证件、证明原件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4.资格复审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一次。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缺考。

九、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面试对象。招聘岗位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核减计划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职数为1:1比例,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不能低于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2.面试时间地点:见县人社局网站公布的通知。

3.面试评分方法及成绩公布:七名评委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剩余五位评委有效分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40%的比例折算后计入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按笔试、面试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实行等额体检,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确定体检方式和标准: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实行异地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费用:体检费用按体检医院收费标准收取,由考生个人自负。

4.其它事项:无故迟到或缺席、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县卫生健康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主要考察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根据新的文件精神,增加吸食毒品检测项目。考察不符合要求和毛发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十二、公示及聘用

1.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格材料报县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并实名举报的,由用人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县人社局审定。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直接入编。考聘乡镇卫生院岗位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自行选择相应岗位的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或工作经历不满12个月的,试用期为12个月,进入道县工作前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以社保清单为准;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试用期为三个月,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管理:今年考聘专技岗位(除会计岗位外)暂未取得相应职称或执业资格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经过3个考试年度仍未取得相应职称或执业资格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按程序出编。正式聘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县公立医疗卫生单位服务五年以上。服务期内要求辞职的需要提前1个月向单位及卫生健康局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不予办理。对聘用后放弃的人员,记入道县事业单位聘用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道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各项规定,接受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出现违纪违规的现象,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予以处理。

十四、几点说明

1.学历认证证明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需进行网上认证(样表见附件2),如无法网上认证的,须提供省教育厅的学历认证报告。

2.执业资格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从事本专业工作所应当具备的相应资格,以取得有效资格证书为准,2022年考试通过的职称和执业资格可提供成绩单。取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不满五年,不得报考乡镇卫生院设置的“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岗位。

3.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一律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按足年足月计算。

4.在报考年龄规定中,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5.报名时间、笔试时间具体以招考公告为准。

十五、其它规定

1.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

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监督: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746-5236636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746-2372889

政策咨询:

县卫健局人事宣教股 : 0746-2370266

附件1:道县2022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附件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本

附件3:道县2022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

附件4: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道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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