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地区洛浦县消防救援大队合同制消防员招聘10人公告
洛浦县消防救援大队合同制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洛浦县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洛浦县消防救援大队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依据《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合同制消防员管理办法》,结合我县灭火救援工作岗位空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
灭火救援岗位
(二)招聘人数
灭火救援岗位10人
(三)工作地点
洛浦县消防救援大队(洛浦县朝阳路286号、洛浦县交警大队旁)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
2、热爱消防工作,志愿献身消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参与非法参与、组织重大事故和其他不良记录。
3、不限户籍地。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身高165cm以上,年龄在18—25周岁(出生日期在1997年9月—2004年9月)的男性公民。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有丰富专业岗位经验(驾驶、医疗、修理、计算机等)人员和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最高不超过27周岁(出生日期1995年9月)。
4、优先录用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士兵、具有机动车驾驶证B照以上(含)驾龄满3年以上和有从事车辆维修特长技能的人员。
5、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疾病,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检标准》。
三、工作待遇
(一)工资薪酬
每月工资5153元(含五险)、高危行业补助500元。
(二)用工形式
消防救援人员(合同制消防员)采取24小时驻守工作模式(驻守地点为洛浦县消防救援大队);试用期3个月,实行劳务派遣制。
(三)其他待遇
1、按照有关标准,缴纳五险。
2、参加工作后,免费提供食宿、被装和部分生活用品。
3、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
4、按规定享受调休制度。
5、表现优异者按照《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合同制消防员管理办法》依申请享受休假制度。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8月4日——2022年8月24日(上午10:00—13:00,下午16:30—19:30)
(二)报名资料
具体报名资料见附件
(三)报名地点
洛浦县朝阳路286号消防救援大队(洛浦县交警大队旁)
五、考试安排
(一)政治审查
报名人自主打印附件3中的《政治审查表》并前往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派出所等部门进行政治审查。
(二)体检
报名人员自主打印附件2中的《体格检查表》并前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科目为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100米跑、仰卧起坐(俯卧撑)、立定跳远。
(四)面试
以上各个环节,应聘者出现特殊情况或自动放弃的,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六、相关要求
(一)经政治审查、体检、体能测试、面试合格后,洛浦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不少于1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培训时间计入工作时间;培训不合格或自愿退出者,培训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和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审查,取消聘用资格。
(三)凡事在岗前培训过程中不服从管理者一律淘汰。
七、特别说明
本次招聘不设定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测试辅导班和培训班。招聘过程中,我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洛浦县消防救援大队未与任何中介、培训机构等有过任何形式和合作协议,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推荐。
八、考核组成员
消防救援大队1人、消防站1人、县纪检委1人、县人社局1人。
九、联系方式
消防救援大队(咨询电话):0903—7889119
附件1: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3: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表.doc
附件5: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