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医学中心招聘公告
江西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医学中心公开招聘公告(87)
江西省重大公共卫生医学中心于2020年9月经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复同意,依托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主体设立,主要承担全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的救治工作,协同做好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监测、相关科研及健康教育等职责。现根据该中心内设机构及岗位需求招聘有关工作人员。
一、岗位及要求
序号 |
岗位 |
岗位 类别 |
人数 |
岗位条件 |
GW2201 |
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岗 |
专技岗 |
1 |
工商管理专业(1202);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专业(1205);硕士学位;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中共党员;具有中级及以上馆员专业资格;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
GW2202 |
应急办公室法务岗 |
管理岗 |
1 |
法学专业(0301);硕士学位;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
GW2203 |
应急医疗队超声医师岗 |
专技岗 |
1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100207);硕士学位;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具有副主任医师专业资格;具有3年及以上三甲医院超声医学科工作经历;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现役军人;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报考注意事项
1.工作经历和工作年限以与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为准,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需要提供现单位的工作证明或与现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2.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4.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5.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8月14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者登录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官网招聘平台报名,请认真填写报名信息,设置为必填项的信息必须填写。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791-88695116。
3.请应聘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不具备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后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届时应聘人员需根据应聘岗位条件提供所需的材料原件(审核后交还);
2.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报考前应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3.现场资格审查原则上需本人亲自到场,如本人确实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必须带上委托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件才能进行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三)考核
1.采用笔试、单位面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单位面试和结构化面试分别占总分的20%、30%和50%,均采用百分制。笔试主要考核内容为所报岗位的相关知识和能力;单位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及综合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全部参加笔试。参加笔试的人员直接进入单位面试环节,单位面试得分80分及以上者,方可入围结构化面试。考生按岗位需求数以笔试及单位面试成绩之和(按相应占比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1:6比例进入结构化面试,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3.考核的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各环节成绩将我院官网上公布。
(四)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内容。
4、本次招聘不递补。
5、体检及考察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需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的人员实行人员总量管理,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签订六年聘用合同,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国家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予以解聘。